平乐民政志(1910-1990)
- 内容时限
- 1910-1990
- 编者
- 平乐县民政局
- 格式
- PDF
- 费用
- 9 元
简介
一、本志在编写过程中,力图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作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尽力做到观点正、事实准,以反映历史状貌。
二、本志在编写总的设计上,强调详今略古,详特略同,突出反映平乐县解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政工作的发展和变化。
目录 共 228 项
题词
- 县长张明沛题词
- 常务副县长黄华平题词
- 民政局副局长盘火明题词
- 民政局副局长莫绍茂题词
图片
- 廖梦樵烈士塑像
- 位于城背岭的烈士墓
- 平了社会福利厂一角
- 平乐县殡管所火葬场
第一章 机构
- 第一节 简述
- 第二节 行政机构沿革
- 第三节 业务范围
- 第四节 福利企事业单位
第三章 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
- 第一节 简述
- 第二节 清末的基层政权机构和人员设置
- 第三节 民国时期的基层政权机构和人员设置
-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基层政权机构和人员设置
第四章 选举
- 第一节 简述
- 第二节 清末、民国时期的选举
-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选举
第五章 支前
- 第一节 简述
- 第二节 支援剿匪
- 第三节 支援抗美援朝
- 第四节 支援对越还击战
第六章 优抚安置
- 第一节 简述
- 第二节 拥军
- 第三节 优抚
- 第四节 抚恤
- 第五节 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
第八章 社会救济
- 第一节 简述
- 第二节 农村社会救济
- 第三节 城镇社会救济
- 一、解放前的城镇社会救济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后城镇社会救济
- 第四节 精减职工的救济
- 第五节 灾害救济
第九章 婚姻管理
- 第一节 简述
- 第二节 旧婚姻制度及习俗
- 第三节 贯彻婚姻法
第十章 殡葬改革
- 第一节 简述
- 第二节 旧殡葬习俗
- 第三节 改革旧的丧葬习俗
附件
- 一、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好社会孤寡老人供养工作的决定
- 二、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以乡镇为单位统筹烈军属优待款的决定
- 三、中共平乐县委员会关于殡葬改革的暂行规定
- 四、平乐县乡镇民政助理员业务责任制实施方案
- 五、青龙乡马田村村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