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前,今惠州市境内没有成立专门的建设规划管理机构。1949年12月至1957年,惠州镇内的城市建设管理权逐渐从惠阳县转向惠州镇,镇府内设建没科或建设股综合管理城市道路、下水道、民房、桥梁、码头建设和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