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志

长沙民政志

编者
长沙民政局民政志编纂委员会
格式
PDF
费用
16 元

简介

在我古稀之年,能高兴地看到《长沙民政志》这本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志书编纂出版,实为幸事。作为在建国初期,曾经担任过长沙市第一届民政局长的我来说,捧文读章,感慨至深。值此,即兴握笔,既抒衷怀,兼荐读者。

目录 共 124 项

封面
长沙民政志
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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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民政局机关办公楼
  • 1987年9月,中央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左二)视察市社会福利院
  • 1990年5月,中残联主席邓朴方(左二)在我市残联成立大会上讲话
  • 1987年5月,中央民政部副部长张德江(左一)视察旭华仪表厂盲人生产车间
  • “六一”儿童节,省、市领导刘夫生(二排右四)等和市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在一起
  • 杨开慧烈士陵园
  • 郭亮烈士墓
  • 雷锋烈士纪念馆
  • “八一”建军节,长沙市党政领导郭俊秀、王克俭慰问长沙警备区官兵
  • 军队离退休干部开展体育活动
  • 长沙兵站接送过往新兵
  • 全国养猪模范,浏阳县退伍军人谢万坤
  • 1993年7月,长沙县槊梨地区遭水灾,长沙警备区罗学平司令员率官兵前往救灾
  • 湖南革命陵园
  • 市殡仪事业管理处殡仪馆火化间
  • 解放前的街头流浪儿童
  • 解放前的街头弃婴
  • 解放前乞丐流落街头
  • 1950年长沙乞丐收容所收容情况
  • 1950年,长沙乞丐收容所给收容的流浪儿童洗澡换衣
  • 1983年7月,浏阳县遭特大水灾,长沙市各界大力支援。图为抗洪救灾物资运往灾区
  • 市救灾保险办干部赴灾区察看灾情现场
  • 市社会福利院医护人员热情为老人诊病
  • 有“湖南阿丙”之称的盲人作曲、演奏家唐镜前
  • 市社会福利院老人在文娱室愉快地下棋阅报
  • 长沙市精神病医院医护人员指导精神病人进行体育康复医疗
  • 盲人按摩医生在街头义务为群众治病
  • 荣获国际第七届夏季特奥会乒乓球金牌的市二社会福利院弱智人佟希(后排右一)
  • 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弱智人与驻地省武警学校官兵联欢
  • 市民献爱心,踊跃购买福利奖券
  • 棕编艺术能手、聋哑人吴伏秋的作品受到省市领导的赞扬
  • 街道办事处组织居民学习《居委会组织法》
  • 城市新设路标之一
  • 1990年5月,我市70余名白内瘴患者手术复明后,观看“光明杯”龙舟赛”
  • 陆锦
  • 杨极
  • 张兴
  • 许祥(前右一)曲德成(前右二)吴云(前左二)刘均(后右一)李振国(前左一)青峰(后右二)苏克钧(后左
长沙市民政志编纂委员会
撰史修志 彪炳千秋
说明
目录
概述
第一章 优抚
  • 第一节 拥军优属
  • 第二节 抚恤优待
  • 第三节 褒扬
  • 第四节 陵园建设
第二章 支前支军和复退人员安置
  • 第一节 支援前线和过境接待
  • 第二节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 第三节 离退休人员安置管理
第三章 救灾与扶贫
  • 第一节 水灾救济
  • 第二节 旱灾救济
  • 第三节 火灾救济
  • 第四节 其他灾害救济
  • 第五节 救灾保险试点与互助储金会
  • 第六节 扶贫
第四章 社会救济
  • 第一节 生产自救
  • 第二节 城市救济
  • 第三节 农村救济
  • 第四节 专项救济
第五章 社会福利生产
  • 第一节 城镇贫民和烈军属荣复军人生产
  • 第二节 残疾人社会保障性生产
  • 第三节 区街、乡镇社会福利生产
第六章 社会福利事业
  • 第一节 慈善事业
  • 第二节 市属社会福利事业
  • 第三节 区、县社会福利事业与社区服务
第七章 基层政权建设
  • 第一节 区、团、保甲组织
  • 第二节 民主建政
  • 第三节 市辖区人民政权
  • 第四节 街道、乡、镇人民政权
  • 第五节 群众自治组织
第八章 婚姻登记管理
  • 第一节 贯彻婚姻法
  • 第二节 登记管理
  • 第三节 婚姻清理
第九章 殡葬管理
  • 第一节 机构与场地
  • 第二节 宣传教育与管理措施
  • 第三节 火葬设施
  • 第四节 殡葬职工
第十章 行政区划
  • 第一节 历史演变
  • 第二节 市区划分
  • 第三节 市区地域
  • 第四节 市辖县
第十一章 地名管理
  • 第一节 地名机构
  • 第二节 地名普查
  • 第三节 地名录、地名词典和名胜诗词编写
  • 第四节 地名管理和地名档案
第十二章 社团登记与社会募捐
  • 第一节 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
  • 第二节 社会募捐
第十三章 收容改造
  • 第一节 乞丐游民改造
  • 第二节 妓女改造
  • 第三节 算命盲人教育与改造
  • 第四节 收容遣送
第十四章 残疾人社会团体
  • 第一节 组织机构
  • 第二节 教育培训
  • 第三节 康复与保障
  • 第四节 文体活动
第十五章 机构与经费
  • 第一节 市民政机构
  • 第二节 区、县民政机构
  • 第三节 民政经费
附:侨务、民族事务、宗教团体
  • 侨务
  • 民族事务
  • 宗教团体
大事记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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