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民政志

襄樊市民政志

内容时限
1886-1990
出版时间
1995年05月
编者
湖北省襄樊市民政局
格式
PDF
费用
16 元

简介

本志记述了襄樊市民政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婚丧管理、社团管理、地名管理等。

目录 共 405 项

封面
襄樊市民政志
襄樊市民政志编纂领导小组名单(1982—1994)
襄樊市民政志编辑组人员名单
图片
  • 阎明复题词
  • 黄友君题词
  • 贾天增题词
  • 彭盈题词
  • 襄阳府城图
  • 襄樊市行政区划图
  • 襄樊市市区行政区划图
  • 襄樊市街区图
  • 襄樊市民政局办公楼
  • 一九八六年四月民政部副部长章明(女)到市区视察,在市福利院同市委书记张怀念(左二)、市委常委张学义(
  • 一九八八年十月省民政厅原厅长宫健(右一)在原市人大副主任王禹久陪同下视察市福利院
  • 襄樊市社会福利院
  • 老河口市退休医师汤晶新个人投资创办个体晶新福利院
  • 一九八四年六月日本犬山市议会代表团在市社会福利院参观访问
  • 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南漳县福利院院长万继珍精心护理老人
  • 一九八五年三月省委书记关广富(右一)专程到随州市二福利院看望一百二十一岁的老人胡元清
  • 襄樊市烈士陵园
  • 襄樊市革命烈士纪念塔
  • 宜城县张自忠纪念馆
  • 襄樊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 住院部大楼
  • 襄樊市康复医院门诊部大楼
  • 盲人医师在为病人精心按摩
  • 襄樊市军供站接待大餐厅
  • 襄樊市军休所一角
  • 襄樊市军休所诊所
  • 襄樊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大楼
  • 残疾儿童在接受康复训练
  • 襄樊市假肢站
  • 襄樊市殡仪馆吊唁大厅
  • 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枣阳市殡仪馆火化工万赤民
  • 襄樊市收容遣送站组织收容人员生产
  • 襄樊市社会福利生产服务公司营业大楼
  • 襄樊市泡沫塑料厂厂区一角
  • 襄樊市工程塑料厂
  • 襄樊市属福利生产部分产品
  • 襄樊市第二酱品厂晒制场
  • 军民共建 互学互帮
  • 襄城区民政局定期组织基层干部为孤老残人送温暖
  • 樊东区居委会按期换届选举
  • 随洲市退伍军人葡萄专业户——杜泽义
  • 襄阳县黄集镇移民唐义安勤劳生产、脱贫致富
  • 发展中的樊西区社会福利企业——风光服装厂
  • 谷城县五山集体办光荣院
  • 一九六○年五月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全国第一届盲人聋哑人协会代表
  • 一九八○年十月襄樊市第一届盲人聋哑人田径运动会入场式
  • 襄樊市第一届盲人聋哑人田径运动会部分获奖单位
  • 民政志评审会
序
凡例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编清末时期的襄樊民政(1886年——1911年)
  • 第一章机构与职掌
  • 第二章行政区划
    • 第一节府、县政区划分
    • 第二节县的等级划分
  • 第三章基层政权及基层社会组织
    • 第一节基层政权
    • 第二节基层社会组织
  • 第四章灾赈
    • 第一节灾害
      • 一、水灾
      • 二、旱灾
      • 三、风、雹、雪灾
      • 四、虫灾及地震
    • 第二节赈济
      • 一、报灾与勘灾
      • 二、赈济
  • 第五章社会慈善(救济)事业
    • 第一节慈善救济机构
    • 第二节教会举办慈善事业
第二编民国时期的襄樊民政(1912——1949年9月)
  • 地方政府民政
    • 第一章机构设置
      • 第一节督察区机构设置及职掌
      • 第二节县级机构设置及职掌
    • 第二章行政区划
      • 第一节道、督察区的变更
      • 第二节县等级的划分
    • 第三章基层政权
      • 第一节整理乡保甲,建立保卫团
      • 第二节保甲及联保
      • 第三节取销联保,恢复乡镇
    • 第四章选举
      • 第一节乡(镇)长的选举
      • 第二节县参议员、议长的选举
      • 第三节省参议员的选举
      • 第四节国大代表的选举
    • 第五章优抚
      • 第一节优待
        • 一、优待粮、款
        • 二、优待征属工厂
        • 三、保护军婚
        • 四、荣誉优待
      • 第二节抚恤
      • 第三节抗日拥军
        • 一、拥军支前
        • 二、慰劳军队
      • 第四节褒扬
        • 一、建墓竖碑
        • 二、忠烈祠
        • 三、忠烈录
        • 四、荣誉褒扬
    • 第六章安置
      • 第一节退伍安置
        • 一、退伍兵安置
        • 二、荣誉军人安置
        • 三、青年军安置
      • 第二节官佐复员退休安置
        • 一、官佐复员安置
        • 二、官佐退休安置
    • 第七章灾害与救济
      • 第一节灾情
        • 一、水灾
        • 二、旱灾
        • 三、虫灾
        • 四、风、雹、雪灾
        • 五、瘟疫灾
      • 第二节救济
        • 一、水灾救济
        • 二、旱灾救济
        • 三、其他灾害救济
    • 第八章社会救济
      • 第一节慈善救济机构及团体
      • 第二节难民救济
    • 第九章禁烟禁毒
      • 第一节烟祸状况
      • 第二节禁烟措施及结局
    • 第十章婚丧习俗及管理
      • 第一节婚姻习俗及管理
        • 一、婚姻习俗
        • 二、婚姻管理
      • 第二节丧葬习俗及管理
        • 一、丧葬习俗
        • 二、丧葬管理
    • 第十一章革命根据地的民政
      • 第一节民政机构
      • 第二节基层政权
      • 第三节行政区划
        • 一、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 二、抗日战争时期
        • 三、解放战争时期
    • 第四节优待抚恤
      • 一、拥军支前
      • 二、优待军属
      • 三、伤亡抚恤
    • 第五节灾害救济
    • 第六节社会救济
      • 一、捐助互济
      • 二、开仓济贫
      • 三、合理负担
      • 四、支前代工
    • 第七节婚丧改革
第三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襄樊民政(1949年10月——1990年)
  • 第一章机构与职能
    • 第一节机构设置
      • 一、襄阳地区民政局(科)
      • 二襄樊市民政局(科)
        • (一)县级襄樊市民政局(科)。
        • (二)省辖地级襄樊市民政局。
        • (三)实行市管县体制后的襄樊市民政局。
      • 三、基层民政干部配备
    • 第二节职能
    • 第三节财务
      • 一、管理
      • 二、使用
      • 三、监督
  • 第二章行政区域划分
    • 第一节地、市政区变更
      • 一、襄阳地区
      • 二、襄樊市
    • 第二节县级以下政区变更
      • 一、市辖城(郊)区
        • (一)襄城区
        • (二)樊东区
        • (三)樊西区
        • (四)郊区
      • 二、市辖县(市)区、乡(镇)
        • (一)设区建乡
        • (二)撤区并乡,建立人民公社
        • (三)撤区并社
        • (四)撤社建区乡
        • (五)撤区并乡
    • 第三节县(市)境界变动
    • 第四节县等级的划分
  • 第三章基层政权与群众自治组织
    • 第一节基层政权组织
      • 一、城市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 二、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
        • (一)、建立乡政府
        • (二)、成立人民公社
        • (三)、恢复乡(镇)
    • 第二节群众自治组织
      • 一、居民委员会
      • 二、村民委员会
  • 第四章优待抚恤
    • 第一节优待与补助
      • 一、群众优待
        • (一)土地代耕
        • (二)优待劳动日
        • (三)优待现金
      • 二、国家补助
        • (一)定期定量补助
        • (二)定期抚恤
        • (三)临时补助
    • 第二节抚恤
      • 一、牺牲、病故抚恤
      • 二、伤残抚恤
      • 三、伤残军人安置
    • 第三节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 一、平反冤假错案
      • 二、处理中原突围历史遗留问题
      • 三、处理地下党和肃反中被错杀人员历史遗留问题
    • 第四节烈士褒扬
      • 一、调查登记,追烈发证
      • 二、建祠竖碑
    • 第五节拥军与支前
      • 一、支前
      • 二、拥军优属
        • (一)组织慰问,开展服务
        • (二)军民共建
        • (三)优抚代表会议
    • 第六节优抚事业单位
      • 一、襄樊市烈士陵园
      • 二、襄樊市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 三、光荣院
  • 第五章烈士传录
    • 第一节烈士传
      • 刘公
      • 杨洪胜
      • 董振
      • 谢远定
      • 程克绳
      • 董曦辔
      • 李自修
      • 李亭兰
      • 杨道吾
      • 李金铭
      • 王全芝
      • 胡天经
      • 胡培洲
      • 李协一
      • 朱子伟
      • 张道南
      • 李亚声
      • 周观华
      • 袁书堂
      • 阮芳皋
      • 李彩奇
      • 杨威
      • 谢坤
      • 张自忠
      • 傅九如
      • 张寄江
      • 廖挺
      • 王莘逸
      • 王之瑜
      • 苟在合
    • 第二节烈士英名录
  • 第六章复员退伍军人与离退休人员安置
    • 第一节机构设置
      • 一、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机构
        • (一)襄阳地区
        • (二)襄樊市
      • 二、军供与军运机构
      • 三、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与管理机构
    • 第二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 一、复员军人安置
      • 二、退伍军人安置
        • (一)城镇安置
        • (二)、农村安置
    • 第三节军供与军运
      • 一、接待、转运与供应
      • 二、军供站
    • 第四节军队离休退休人员安置与管理
      • 一、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
      • 二、无军籍退休职工安置
      • 三、军休所的服务与管理
        • (一)军休所
        • (二)管理与服务
    • 第五节地方退休人员安置与管理
  • 第七章农村救灾与扶贫
    • 第一节:灾害
      • 一、水灾
      • 二、旱灾
      • 三、风雹灾
      • 四、其它灾害
        • (一)病虫灾
        • (二)雪冻灾
        • (三)地震灾
    • 第二节:救灾
      • 一、国家救济
      • 二、社会捐助
      • 三、以工代赈
      • 四、生产自救
      • 五、国际援助
    • 第三节扶贫
      • 一、扶贫的组织与发展
      • 二、扶贫资金及其管理
      • 三、科技扶贫
      • 四、兴办救灾扶贫经济实体
      • 五、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
    • 第四节“五保”户供养
      • 一、分散供养
      • 二、集中供养
  • 第八章城镇社会救济
    • 第一节生产自救
    • 第二节定期定量救济
      • 一、贫困居民的定期定量救济
      • 二、精减退职老弱病残职工的救济
    • 第三节临时救济
  • 第九章社会福利事业与福利生产
    • 第一节福利事业
      • 一、社会福利院
        • (一)城镇社会福利院
        • (二)儿童福利院
      • 二、残疾儿童康复
      • 三、盲人按摩
      • 四、直属福利事业单位
    • 第二节社区服务
    • 第三节福利生产
      • 一、组织发展
      • 二、调整巩固
      • 三、再度兴起发展
      • 四、直属福利企业单位
  • 第十章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 第一节组织与宣传
      • 一、组织
      • 二、宣传
    • 第二节发行销售
    • 第三节福利金的用途
  • 第十一章移民
    • 第一节支边移民
    • 第二节丹江口水库移民
      • 一、管理机构
      • 二、安置过程
        • (一)接收安置
        • (二)复迁安置
        • (三)劝返安置
      • 三、扶持移民
  • 第十二章婚姻管理
    • 第一节婚姻法的宣传贯彻
      • 一、宣传婚姻法规
      • 二、婚姻法执行大检查
    • 第二节婚姻习俗变革
    • 第三节婚姻登记
      • 一、婚姻登记机构
      • 二、培训婚姻登记人员
      • 三、国内公民婚姻登记
      • 四、涉外婚姻和港溴台同胞与国内公民的婚姻登记
      • 五、婚姻证书收费
      • 六、建立婚姻档案
  • 第十三章社团管理
    • 第一节机构设置
    • 第二节业务培训
    • 第三节宣传法规
    • 第四节清理整顿
  • 第十四章殡葬改革
    • 第一节习俗变革
    • 第二节丧葬变革
      • 一、推行火葬
      • 二、丧葬服务
    • 第三节殡葬管理机构
      • 一、殡葬管理单位
      • 二、改进生产设施
      • 三、社会地位
  • 第十五章收容 改造 遣送
    • 第一节烟禁与改造
    • 第二节妓女改造
    • 第三节收容遣送
      • 一、收容
      • 二、管理与遣送
      • 三、生活待遇
      • 四、组织生产劳动
      • 五、收容遣送站
  • 第十六章地名
    • 第一节机构设置
      • 一、襄阳地区机构设置
      • 二、襄樊市机构设置
    • 第二节地名普查
    • 第三节编纂地名志
    • 第四节地名管理
  • 第十七章城镇居民下乡与收回
    • 第一节组织机构
    • 第二节城镇居民下乡
    • 第三节城镇下乡居民收回
  • 第十八章残疾人团体
    • 第一节机构设置
      • 一、盲人聋哑人协会
      • 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 第二节助残活动
      • 一、文化教育
      • 二、文体活动
      • 三、劳动就业
      • 四、“三项”康复
      • 五、残疾人抽样调查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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