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便于读者查找,村庄序号先以现行镇(街)为集合体,在各镇(街)内,先介绍镇(街)驻地,其余各村以所处方位为序。 2.由各自然村划分出来的行政村一般仍以自然村为单位介绍,在自然村内再分别记叙各行政村的有关材料,为便利编、读,少数村庄也以行政村为单位编写。 3.村庄行政归属以2007年12月前区划为准。现行区划一般只在各镇概况中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