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财政志(上卷)(1948-2005)
- 内容时限
- 1948-2005
- 编者
- 张家口财政志编纂委员会
- 格式
- PDF
- 费用
- 16 元
简介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编纂本志。
二、本志上限起自1948年12月张家口市第二次解放,下限截至2005年。个别情况,为了记述完整,下限顺延至出版前。
目录 共 128 项
题词
-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委员、财政部部长王丙乾为《张家口财政志》题词
- 原财政部部长刘仲藜为《张家口财政志》题词
- 全国社保基金会理事长(原财政部部长)项怀诚为《张家口财政志》题词
-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为《张家口财政志》题词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加林(原省财政厅厅长)为《张家口财政志》题词
- 河北省财政厅厅长齐守印为《张家口财政志》题词
- 中共张家口市委书记刘永瑞为《张家口财政志》题词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市长郑雪碧为《张家口财政志》题词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徐受棠为《张家口财政志》题词
图片
- 1949-2005年张家口市财政收支示意图
- 2003年1月23日,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左四)到张家口市财政局视察工作,慰问干部职工。
- 2005年6月17日,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刘德旺(前排左三)视察张家口市财政局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情
- 2004年6月17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加林(左二)到张家口币财政局视察指导工作。
- 2003年12月31日,中共张家口市委书记刘永瑞(前排右二)、币长高金浩(前排右三)、常务副市长徐受
- 2002年12月31日,中共张家口市委书记杨德庆(左二)、市长张宝义(左一)到张家口市财政局视察慰问
- 2002年11月26日,张冢口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权(左四),副主任王金玉(左五)、陈亮(左二)、高启
- 2003年1月23日,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齐守印(中)到张家口市财政局视察指导工作,与科级以上
- 2004年10月29日,河北省人大常委李九元(左一)率省档案执法检查组到张家口市财政局检查档案工作。
- 2005年3月27日,中共张家口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郑雪碧(左一),市委常委、市委农工委书记周林(左
- 2004年8月12日,河北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陈金城(中)到张家口市财政局检查指导工作。
- 2003年7月2日,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左绍伟(左三)到张家口市财政局检查指导工作。
- 2004年5月14日,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郭秀堂(右二)到张家口市财政局检查指导工作。
- 2005年8月18日,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志立(右一)到张家口市财政局检查指导工作。
- 2005年11月30日,河北省财政厅助理巡视员尹立敏(中)到张家口市财政局检查指导工作。
- 地市合并前张家口地区
- 地市合并前张家口市
- 地市合并后张家口市
- 2005年末张家口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
- 李雪荣
- 王大鹏
- 梁大维
- 曹汉武
- 王小军
- 王效林
- 陈志
- 政府主要领导看望市财政局干部职工时与全局干部职工合影
- 与时代同行——张家口市财政局全家福2005
- 图片附图
第一篇 财政体制
- 第一章 张家口财政体制
- 第二章 县区财政体制
- 第三章 乡镇财政体制
第二篇 财政收入
- 第一章 农业税收
- 第一节 农业税
- 第二节 农业特产税
- 第三节 契税
- 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
- 第二章 工商税收收入
- 第三章 企业收入
- 第一节 上缴利润
-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
- 第三节 其他企业收入
- 第四章 专项收入
- 第一节 排污费收入
- 第二节 城市水资源费收入
- 第三节 教育费附加收入
- 第五章 其他收入
- 第一节 规费收入
- 第二节 罚没收入
- 第三节 行政性收费收入
- 第四节 其他收入
- 第六章 基金预算收入
- 第一节 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收入
- 第二节 文教部门基金收入
- 第三节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 第四节 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
- 第五节 土地有偿使用收入
- 第六节 其他部门基金收入
第三篇 财政支出
- 第一章 经济建设类支出
- 第一节 基本建设支出
- 第二节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
- 第三节 科技三项费用
- 第四节 工交商等部门事业费
- 第五节 农林水气事业费
- 第六节 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 第七节 城市维护费
- 第二章 行政管理费支出
- 第一节 行政经费支出
- 第二节 公安经费支出
- 第三节 司法检察经费支出
- 第三章 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支出
- 第一节 文化事业费支出
- 第二节 教育事业费支出
- 第三节 卫生事业费支出
- 第四节 计划生育事业费支出
- 第五节 科学事业费支出
- 第六节 广播电视事业费支出
- 第七节 体育事业费支出
- 第八节 档案事业费支出
- 第九节 文物事业费支出
- 第十节 党政群干部训练事业费支出
- 第十一节 地震事业费支出
- 第四章 社会保障支出
- 第一节 抚恤事业费支出
- 第二节 离退休费
- 第三节 社会福利救济费
- 第四节 自然灾害救济费
- 第五节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 第五章 基金支出及其他财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