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县司法局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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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1、《合川县司法局志》以资政、育人、存史为宗旨,根据历史和现实的资料,全面记叙了合川司法行政事务的过去和现状。
2、本志年代界限:上限民国元(1911)年,下限1988年;1911年至1949年11月底为民国时期,1949年12月至现在为建国后。
目录
封面
序言
凡例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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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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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县司法局的金勇贵副局长,原县府信访科副科长,于1985年因病去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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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任局长何万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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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县司法局1981年初筹建时借用旧址,合阳镇六角栅,现县政府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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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局长、副局长合影。前向阳局长,后右陈晓副局长,左唐贵云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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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合川县司法局地址,于合阳镇白花街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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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司法助理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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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股现行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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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股现行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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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严打”开始时,宣教股举办的法制图片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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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乡镇法律服务站,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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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1987年,普法验收考试的场面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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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群众在看法制宣传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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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股现行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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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月14日至16日调解股同志在南屏乡参加乡政府培训调解、治保干部,并相互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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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县司法局副局长向阳同志在龙市区龙市乡青岩村,了解、座谈民间调解纠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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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大部分同志和特邀律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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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的同志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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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现行人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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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处同志在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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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4月9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劲松同志(戴眼镜者)为隆兴乡大梁村果树专业户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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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志组组长:唐贵云(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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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志组成员
概述
大事记
目录
首篇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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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行政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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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党群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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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机构人员素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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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届机构人员素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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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行机构人员素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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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行司法助理员素质情况
中篇 司法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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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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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时的法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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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国后的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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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宣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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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 宣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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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 宣教事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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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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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时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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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国后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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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调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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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 调解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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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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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解事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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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乡法律服务站、所建立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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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乡法律服务站、所事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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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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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时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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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国后昀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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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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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 公证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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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 公证事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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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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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时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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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国后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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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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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 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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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 律师事务表
尾篇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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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文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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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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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四川高等法院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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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四川高等法院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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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川合川地方法院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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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四川省高等法院第一分院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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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川地方法院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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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川县政府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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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全国司法行政检讨会第七次会议事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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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川东璧山区行政专员公署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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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四川省司法厅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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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四川省司法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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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合川县人民政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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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关于罗大碧同志的职务任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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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现行有关职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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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助理员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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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干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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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股、处、所工作任务及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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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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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现行司法行政事务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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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好房产公证,促进安定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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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起强制执行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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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经济交往离不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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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律师在刑事辩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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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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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只为几把猪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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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两家争士界,一死一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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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律服务站所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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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民凋解组织调解协议书
后记
合川县司法局志主要勘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