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县司法局志

合川县司法局志

编者
合川县司法局编志小组
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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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9 元

简介

1、《合川县司法局志》以资政、育人、存史为宗旨,根据历史和现实的资料,全面记叙了合川司法行政事务的过去和现状。 2、本志年代界限:上限民国元(1911)年,下限1988年;1911年至1949年11月底为民国时期,1949年12月至现在为建国后。

目录 共 97 项

封面
序言
凡例
图片
  • 荣誉附图
  • 组建县司法局的金勇贵副局长,原县府信访科副科长,于1985年因病去逝。
  • 第一任局长何万荣同志。
  • 合川县司法局1981年初筹建时借用旧址,合阳镇六角栅,现县政府信访办公室。
  • 现任局长、副局长合影。前向阳局长,后右陈晓副局长,左唐贵云副局长。
  • 现行合川县司法局地址,于合阳镇白花街13号。
  • 各区司法助理员合影
  • 秘书股现行人员合影。
  • 宣教股现行人员合影。
  • 1984年,“严打”开始时,宣教股举办的法制图片展出。
  • 这是乡镇法律服务站,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的场面。
  • 这是1987年,普法验收考试的场面一角。
  • 这是群众在看法制宣传专栏。
  • 调解股现行人员合影。
  • 1984年,1月14日至16日调解股同志在南屏乡参加乡政府培训调解、治保干部,并相互交流经验。
  • 1985年,县司法局副局长向阳同志在龙市区龙市乡青岩村,了解、座谈民间调解纠纷情况。
  • 律师事务所大部分同志和特邀律师合影。
  • 律师事务所的同志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 公证处现行人员合影。
  • 公正处同志在开展业务活动。
  • 1984年4月9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劲松同志(戴眼镜者)为隆兴乡大梁村果树专业户提供法律服务。
  • 编志组组长:唐贵云(图中)
  • 编志组成员
概述
大事记
目录
首篇 机构沿革
  • 第一部分 行政组织
  • 第二部分 党群组织
    • 附:机构人员素质情况
      • (一)首届机构人员素质情况
      • (二)现行机构人员素质情况
      • (三)现行司法助理员素质情况
中篇 司法行政事务
  • 第一部分 宣传
    • 第一节 民国时的法治宣传
    • 第二节 建国后的法制宣传
      • 一目 宣教股
      • 二目 宣教事务
      • 三目 宣教事务表
  • 第二部分 调解
    • 第一节 民国时的调解
    • 第二节 建国后的调解
      • 一目 调解股
      • 二目 调解事务
      • 三目
        • (一)调解事务表
        • (二)区、乡法律服务站、所建立情况表
        • (三)区、乡法律服务站、所事务情况表
  • 第三部分 公证
    • 第一节 民国时的公证
    • 第二节 建国后昀公证
      • 一目 公证处
      • 二目 公证事务
      • 三目 公证事务表
  • 第四部分 律师
    • 第一节 民国时的律师
    • 第二节 建国后的律师
      • 一目 律师事务所
      • 二目 律师事务
      • 三目 律师事务表
尾篇 附录
  • 第一部分 文存
    • 1.四川省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训令
    • 2.四川高等法院训令
    • 3.四川高等法院训令
    • 4.四川合川地方法院布告
    • 5.四川省高等法院第一分院训令
    • 6.合川地方法院训令
    • 7.合川县政府训令
    • 8.全国司法行政检讨会第七次会议事录
    • 9.川东璧山区行政专员公署令
    • 10.四川省司法厅简报
    • 11.四川省司法厅文件
    • 12.合川县人民政府(通知)
    • 13.关于罗大碧同志的职务任命通知
  • 第二部分 现行有关职责制度
    • 一、司法助理员职责任务
    • 二、领导干部责任制
    • 三、各股、处、所工作任务及职责范围
    • 四、其他有关制度
  • 第三部分 现行司法行政事务选文
    • 1.办好房产公证,促进安定团结
    • 2. 起强制执行的公证
    • 3.企业经济交往离不开法律顾问
    • 4.律师在刑事辩护中
    • 5.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作用
    • 6.只为几把猪草
    • 7.两家争士界,一死一重伤
    • 8.法律服务站所调解协议书
    • 9.人民凋解组织调解协议书
后记
合川县司法局志主要勘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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