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志
- 内容时限
- -2005
- 出版时间
- 2014年01月
- 编者
- 宿迁市宿豫区水利志编委会
- 格式
- PDF
- 费用
- 16 元
简介
凡例
一、本志为专业志。考虑到境域内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名称变更等,为
保持其水利事业完整性、连续性,有利于今后宿豫续志,定名为《宿迁市宿豫区水
利志》。
二、本志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力求全面、系统、客观地记
述宿豫水利发展历史轨迹,融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反映时代特征和
地方水利建设特色。
三、本志记述主要内容的时限,遵循略古详今的原则,上限力溯其发端,下限
截止2005年末,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特殊事物适当延伸。
四、为反映境域内水利事业发展全过程,本志记述范围,涵盖宿迁县、县级宿
迁市和宿豫县、宿豫区4个阶段。
五、本志按照“横分门类,纵向叙述”的方法。采用述、记、志、传、录、图、表并
用的综合表现形式。设篇、章、节、节以下标目为一、二、三……;(一)、(二)、
(三)……;1、2、3……。
六、本志以公元纪年,阿拉伯数字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历史纪年
(包括民国纪年),采取以朝代年号纪年加注对应的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前、后或称新中国建立前、后。
七、计量和货币单位,新中国建立前书原名,新中国建立后采用公用制。高
程以废黄河零点计,单位为米。
八、本志资料取自旧志、档案、报刊、专著及采访等。一般不注明出处。
九、本志不设人物章,但入人物表,以事系人的办法,反映人民群众的作用。
目录 共 142 项
第一篇 水文环境
- 第一章 自然特征
- 第一节 位置面积
- 第二节 地质地貌
- 第三节 土壤植被
- 第四节 气候、物候
- 第二章 水系
- 第一节 入淮水系
- 第二节 废黄河水系
- 第三节 沂沫泗水系
- 第三章 水资源
- 第一节 水资源总量
- 第二节 水资源利用
- 第三节 水质评价
第二篇 湖泊治理
- 第四章 骆马湖
- 第一节 概况
- 第二节 成湖及早期治理
- 第三节 临时滞洪水库
- 第四节 常年水库
- 第五节 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 第六节 工程现状
- 第五章 黄墩湖
第三篇 河道治理
- 第六章 治理原则与特性
- 第一节 历史状况
- 第二节 治理原则
- 第三节 治理特性
- 第七章 流域性河道
- 第一节 废黄河
- 第二节 中运河
- 第三节 总六塘河
- 第四节 新沂河
- 第八章 除涝河道
- 第一节 区域性河道
- 第二节 骨干河道
- 第三节 新城区排涝河道
- 第四节 农村河塘整治
第四篇 枢纽工程与南水北调
- 第九章 枢纽工程
- 第一节 皂河枢纽工程
- 第二节 宿迁枢纽工程
- 第三节 嶂山枢纽工程
- 第四节 刘老涧枢纽工程
- 第十章 南水北调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刘老涧抽水站
- 第三节 井头翻水站
- 第四节 杨河滩翻水站
- 第五节 皂河抽水站
第五篇 农田水利
- 第十一章 建设标准与效应
- 第一节 旱改水
- 第二节 建设标准
- 第三节 综合效应
- 第十二章 灌排区建设
- 第一节 灌区建设
- 第二节 圩区建设
- 第三节 丘陵区治理
- 第四节 打井工程
- 第五节 中低产田改造
- 第十三章 灌溉
- 第一节 水源
- 第二节 灌水模式
- 第三节 多元化节 水
- 第十四章 除涝
- 第一节 洪涝分开
- 第二节 高低分开
- 第三节 内外分开
- 第四节 灌排分开
- 第五节 宿豫新城区除涝
- 第十五章 机电排灌
- 第十六章 灌排水工程改造
第六篇 防汛防旱
- 第十七章 水旱灾害
- 第一节 灾害分类与成因
- 第二节 水旱灾害年表
- 第三节 典型灾害年
- 第十八章 防汛防旱工作
- 第一节 明、清及民国时期防汛简况
-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防汛防旱工作
- 第三节 宿豫新城区防汛
- 第十九章 防洪工程控制运用
- 第一节 控制运用原则
- 第二节 退守宿迁大控制指令下达程序
- 第三节 滞洪爆破命令下达程序
第七篇 水利工程建设
- 第二十章 基础工作
- 第二十一章 规划设计施工
- 第一节 防洪规划设计
- 第二节 排涝规划设计
- 第三节 灌溉规划设计
- 第四节 工程施工
- 第五节 基建程序
第八篇 水政水务管理
- 第二十二章 水政水法规
- 第一节 机构设置
- 第二节 水利法规
- 第三节 水政监察
- 第二十三章 水务管理
- 第一节 工程管理
- 第二节 水资源管理
- 第三节 财务物资管理
- 第四节 城乡水务
第九篇 水务改革
- 第二十四章 改革
- 第二十五章 规费征收
- 第二节 农业机电排灌费征收
- 第二节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
- 第三节 综合经营
第十篇 科技人文
- 第二十六章 科技
- 第二十七章 人文
- 第一节 人物
- 第二节 先进集体、个人及其他
- 第三节 碑记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