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民政志1985~2005

萧县民政志1985~2005

内容时限
1985-2005
编者
《萧县民政志》编委会
格式
PDF
费用
12 元

简介

一、《萧县民政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详今略古、立足当代”为原则,全面系统地记述萧县民政工作的历史和现状,为萧县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目录 共 307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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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民政志
《萧县民政志》编委会
《萧县民政志》编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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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念武(中)和局党组成员研究萧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 2003年12月,萧县民政局办公大楼落成
  • 1993年6月14日,国家民政部长多吉才让在安徽省委领导的陪同下,专程来萧县视察民政工作
  • 安徽省民政厅长李宏塔在萧县民政局长杨念武的陪同下深入农村调查了解五保供养情况
  • 原县长张铎(前排中)和民政局的同志与参加对越反击战的部分官兵合影
  • 原宿州市委书记许立全、市民政局长陈杰、原萧县县长时侠联到农村乡镍视察灾情
  • 萧县民政局长杨念武向宿州市委顾问马新广和某部陈司令员汇报烈士陵园改建工作
  • 萧县县长王宗元、县委副书记朱学亮在民政局长杨念武的陪同下到乡镇调研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 1985年,原萧县民政局长巩玉千召开股室负责人会议,研究扶贫工作计划
  • 1994年,原县民政局长余其祥传达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布署全县民政工作
  • 萧县民政局长杨念武深入重灾区检查灾民重建家园、房屋修建情况
  • 原县长时侠联在“八一”建军节 慰问驻萧部队
  • 宿州市民政局长陈杰在萧县民政局召开殡葬改革工作座谈会
  • 县民政局长杨念武、纪检组长韩宗亮向县人大领导及烈士遗属汇报烈士碑廊和烈士墓整修工作情况
  • 原县长时侠联和民政局长杨念武视察灾情
  •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毋保良带头向灾区捐款
  • 县民政局以招标形式“阳光”作业采购救灾面粉
  • 萧县县委、县政府召开扶贫捐赠动员大会
  • 县光荣院老人的文化生活
  • 萧县交警大队和光荣院开展警民共建话动
  • 2002年4月,萧县慈善协会成立
  • 驻萧部队首长为优抚对象服务
  • 县慈善协会名誉会长杨怀东、曹阳在会长杨念武的陪同下,救助孤残儿童
  • 县民政局领导现场指导龙城镇救灾粮的发放工作
  • 萧县福利企业向灾民捐款
  • 灾民的生活有了保障
  • 县民政局开展婚姻法宣传活动
  • 郭超凡和五保老人在一起
  • 省民政厅福利处姜海燕视察萧县儿童福利院涉外送养
  • 被救助的婴儿在儿童福利院
  • 县民政局长杨念武在征求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 民政局党总支在焦裕禄纪念馆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 县民政局局长杨念武在街头接受群众咨询
  • 萧县举行“冬衣暖人心”现场捐助仪式
  • 萧县向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
  • 原县委副书记黄健到驻萧部队慰问
  • 萧县民政局召开“八一”座谈会
  • 萧县民政局开展春节慰问活动
  • 萧县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活动
  • 重修后的萧县烈士陵园
  • 萧县中小学师生到烈士陵园扫墓
  • 萧县财政局向烈士墓敬献花圈
  • 萧县各界举行黄庙战斗纪念碑揭碑仪式
  • 萧县民政局举行《萧县英烈传》发行仪式
  • 参加全县第一批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党员在萧县烈士陵园开展活动
  • 《萧县志》主编 吴孝桐(右一)和县志办及有关同志参加《萧县民政志》的审定座谈会
  • 萧县民政志主编 、副主编 和摄影师研究设计方案
  • 萧县行政区划图
序
凡例
评优表彰
大事记
概述
目录
第一编 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
  • 第一章 县级民政机构
    • 第一节 1984年以来民政机构设置与管理职能
    • 第二节 1984年以来民政机构人事更迭
  • 第二章 县级民政机构中的党群组织
    • 第一节 中共党组织
    • 第二节 工会组织
    • 第三节 妇委会
  • 第三章 乡镇民政机构
    • 第一节 管理机构与人员配备
    • 第二节 区、乡镇(公社)民政区员、助理员
  • 第四章 提高素质规范管理
  • 第五章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二编 优抚和安置
  • 第一章 双拥工作
  • 第二章 优抚
  • 第三章 优待
  • 第四章 抚恤
    • 第一节 牺牲、病故抚恤
    • 第二节 定期抚恤
    • 第三节 伤残抚恤
  • 第五章 烈士褒扬
    • 第一节 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
    • 第二节 出版《萧县英烈传》
    • 第三节 分散革命烈士墓
    • 第四节 革命烈士陵园
    • 第五节 著名战事简介
  • 第六章 优抚事业单位
  • 第七章 安置
    • 第一节 安置工作的方针政策
    • 第二节 转业退伍安置
    • 第三节 安置办法的改革
    • 第四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 第五节 军地两用人才安置
第三编 救灾救济
  • 第一章 救灾工作
    • 第一节 灾情和抗灾救灾
    • 第二节 救灾工作改革
    • 第三节 救灾捐赠
  • 第二章 社会救济
    • 第一节 扶贫
    • 第二节 扶贫工作的改革
第四编 社会保障
  • 第一章 城市居民社会保障
  • 第二章 五保供养
    • 第一节 五保供养工作发展情况
    • 第二节 农村敬老院
  • 第三章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第四章 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
    • 第一节 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
    • 第二节 农村医疗救助
第五编 社会事务管理
  • 第一章 基层政权建设
    • 第一节 参与县级政权建设
    • 第二节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村民自治
  • 第二章 婚姻登记管理和服务
    • 第一节 婚姻登记管理
    • 第二节 婚姻管理服务
  • 第三章 殡葬管理
    • 第一节 殡葬改革
    • 第二节 殡葬管理和服务
    • 第三节 公墓
  • 第四章 民间组织管理
    • 第一节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 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 第五章 社区建设
  • 第六章 收养登记管理
    • 第一节 收养沿革
    • 第二节 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有关法规
    • 第三节 涉外送养
  • 第七章 福利生产
    • 第一节 主管机构和职责
    • 第二节 福利企业
  • 第八章 有奖募捐与福利彩票
  • 第九章 慈善事业
    • 第一节 建国后的慈善事业概况
    • 第二节 萧县慈善协会筹备与建立
    • 第三节 慈善协会章程
    • 第四节 慈善协会开展的活动
第六编 行政区划勘界与地名管理
  • 第一章 行政区划
  • 第二章 勘界
    • 第一节 县境勘界
    • 第二节 萧县乡镇勘界
  • 第三章 地名管理
    • 第一节 地名普查和认定
    • 第二节 历史名村(镇)
第七编 民政资金管理
  • 第一章 财务管理
    • 第一节 民政事业费的来源与使用
    • 第二节 财务监督
    • 第三节 固定资产管理
  • 第二章 财务审计
第八编 信访信息
  • 第一章 民政信访工作
  • 第二章 民政信息
第九编 社会民俗
  • 第一章 节日习俗
    • 第一节 法定节日
    • 第二节 传统节日
    • 第三节 涉外节日
  • 第二章 礼仪习俗
    • 第一节 婚嫁
    • 第二节 生育
    • 第三节 庆寿
    • 第四节 过继
    • 第五节 祝福
    • 第六节 认干亲
    • 第七节 走亲戚
    • 第八节 丧葬
  • 第三章 生活习俗
    • 第一节 服饰
    • 第二节 饮食
    • 第三节 居住、用具
    • 第四节 出行
    • 第五节 其他生活习俗
  • 第四章 迷信习俗
    • 第一节 占卜
    • 第二节 祭祀
    • 第三节 祈雨
    • 第四节 看风水
    • 第五节 解救“天狗吃日月”
    • 第六节 其它迷信习俗
第十编 人物
  • 第一章 人物传
    • 刘云昭
    • 李宪仲
    • 萧雅忱
    • 靳伯益
    • 陈履真
    • 王振全
    • 亢为德
    • 刘为敬
    • 韩安民
    • 王雪琴
  • 第二章 烈士英名录
附录:萧县民政志1912-1984
  • 萧县民政志1912-1984
  • 编志领导小组名单
  • 编志成员名单
  • 目录
  • 概述
  • 第一编 建置沿革
    • 第一章 古代中国的民政机构
    • 第二章 民国时期的民政机构
    • 第三章 新中国的民政机构
      • 第一节 县属区、乡(镇)民政干部
      • 第二节 局属单位
      • 第三节 局党组织
    • 第四章 工作人员题名
      • 第一节 中华民国部分
      • 第二节 日伪政权
      •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
  • 第二编 民国期间的民政工作
    • 第一章 优待抚恤
    • 第二章 推行保甲制
    • 第三章 禁烟禁毒
    • 第四章 选举
    • 第五章 社会救济点滴
      • 第一节 救济机构
      • 第二节 社会救济院
    • 第六章 强征人力物资
    • 第七章 “征兵”的弊端
    • 第八章 仓储情况
    • 第九章 清查户口暂行办法
  • 第三编 优抚工作
    • 第一章 优抚对象
    • 第二章 国家抚恤
      • 第一节 牺牲、病故抚恤
      • 第二节 追恤
      • 第三节 残废抚恤
    • 第三章 群众优待
      • 第一节 代耕
      • 第二节 优待劳动日
      • 第三节 优待金
    • 第四章 定补与救济
      • 第一节 定期补助
      • 第二节 临时补助
    • 第五章 拥军优属
      • 第一节 宣传教育
      • 第二节 优属活动
    • 第六章 评选先进
      • 第一节 历届评选大会
      • 第二节 出席省模范和先进单位
      • 第三节 出席全国先进人物和单位的事迹简介
    • 第七章 追认革命烈士
      • 第一节 范围和政策
      • 第二节 历年追认革命烈士
    • 第八章 县烈属敬老院
    • 第九章 烈士陵园和烈士事迹展览馆
      • 第一节 烈士陵园
      • 第二节 烈士事迹展览馆
  • 第四编 复员安置
    • 第一章 安置复员建设军人
      • 第一节 安置政策
      • 第二节 安置情况
      • 第三节 退伍老红军
    • 第二章 安置退伍军人
      • 第一节 政策规定
      • 第二节 历年安置人数
    • 第三章 困难补助和疾病治疗
      • 第一节 困难补助
      • 第二节 慢性病治疗
    • 第四章 离(退)休干部安置
    • 第五章 复员退伍军人接待站
  • 第五编 社会救济
    • 第一章 城镇社会救济
    • 第二章 社会福利生产
      • 第一节 组织发展
      • 第二节 撤并
    • 第三章 农村社会救济
    • 第四章 社会福利事业
      • 第一节 社会残老教养院
      • 第二节 社会儿童教养院
      • 第三节 福利农场
      • 第四节 对孤儿的安置
    • 第五章 农村扶贫
      • 第一节 扶持对象及方针政策
      • 第二节 开展情况
    • 第六章 退职职工救济
      • 第一节 退职老弱残40%救济
      • 第二节 退职老职工定期救济
    • 第七章 其他救济
  • 第六编 自然灾害与生产救灾
    • 第一章 历年来灾情记述
    • 第二章 旧社会的赈济
    • 第三章 解放后的生产救灾
  • 第七编 有关政府其他工作
    • 第一章 行政区划
    • 第二章 选举工作
      • 第一节 程序
      • 第二节 历届人选
    • 第三章 婚姻
      • 第一节 婚礼沿革
      • 第二节 婚礼习俗
      • 第三节 婚姻登记
    • 第四章 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
      • 第一节 使用原则范围
      • 第二节 使用情况
    • 第五章 土地征用
    • 第六章 收容遣送
    • 第七章 来信来访
    • 第八章 殡葬改革
      • 第一节 民间丧葬习俗
      • 第二节 殡葬改革的方向
    • 1949年-1984年民政工作大事记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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