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记述时限,上自1949年1月,下至2002年8月。 三、全志分卷首、专志、附录三大部分。卷首列政区图、概述、大事记;专志设郊区概况、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人物共6篇,篇中分节、目、子目;附录收文论选缉及编纂始末、编纂机构。照片图表附设,以求图文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