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志书为沈阳市水利志再续篇,编写指导思想、原则及所遵循的事项仍按前例,仅就具体问题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断限 上限起于1992年12月,下限止于1996年底; 二、康平、法库两县从1993年1月1日由隶属于铁岭市划归沈阳市辖。两县的水利建设成果附录于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