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1956年起开始参照苏联新拟订的教学大纲在北京大学中文系讲授语言学史。苏联的这份教学大纲是在对马尔的语言新学说进行批判之后才拟订出来作为全苏高等学校和师范学院语言专业教学之用的。全教程共分上古、中古、近古和当代几部分。全世界不分国度,不分年代,凡对语言文字研究有过相当成果,起过一定作用的,都在讲授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