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志 江西省司法行政志
- 内容时限
- 1903-1990
- 出版时间
- 1995年11月
- 编者
- 《江西省司法行政志》编委会
- 格式
- PDF
- 费用
- 9 元
简介
本志记述了江西省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法制宣传、律师工作、公证、调解、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等。
目录 共 122 项
图片
- 江西省司法厅办公大楼全景
- 全国“普法工作先进集体”临川县街头的普法宣传活动
- 司法部副部长金鉴(右四)和省委常委王昭荣(左五)在省第一劳改支队视察
- 省长吴官正视察江西珠湖制药厂
- 省司法厅厅长范佑先生在全省地(市)司法局长会议上讲话
- 省司法厅厅长高登霄等负责人在县(市、区)司法局长培训班合影
- 省司法厅厅长胡亚贤在鹰潭市考察司法行政工作,与司法局负责人合影
- 1933年设在瑞金的苏维埃大学开办司法工作班,图为该班牌匾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设立在瑞金的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
- 玉山县公证处公证员在蔗田了解经济合同公证后执行情况
- 万载县公证处办理企业租赁承包合同公证
- 赣州市开展依法治市法律咨询服务
- 上饶行署聘请律师担任政府常年法律顾问
- 井冈山律师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 萍乡市湘东镇法律服务所开展法律咨询日活动
- 获司法部“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先进集体”称号的原瑞昌县集兴村调委会向村民进行法制教育
- 省政法干校(司法学校)欢送该校学生到基层政法部门实习
- 省劳改工作警校学员上军训课
- 省第三劳改支队举行升国旗仪式向犯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 省第七劳改支队一大队举行犯人养成教育歌咏会操赛
- 省第二劳改支队干警给犯人讲政治法律课
- 江西消防车辆制造厂冲压军间犯人正在加工车架零件
- 省第一劳教所召集劳教人员开会进行教育
第一章机构人员
- 第一节清末民国司法行政机构
- 第二节苏维埃司法行政机构
- 第三节建国后司法行政机构
第九章监狱劳改队
- 第一节清末民国监狱
- 第二节国民党特务集中营
- 第三节苏维埃劳动感化院
- 第四节建国后监狱劳改队
第十章劳动改造
- 第一节狱政管理
- 第二节教育改造
- 第三节劳改生产
- 第四节生活卫生管理
- 第五节留场(厂)就业
第十一章劳动教养
- 第一节劳教机构
- 第二节收容审批
- 第三节管理制度
- 第四节教育措施
- 第五节解教安置
第十二章党政工作
- 第一节政治工作
- 第二节秘书工作
- 第三节司法行政法制
- 第四节计划、财务、装备
- 第五节纪检、监察、审计
第十三章人物
- 第一节人物传略
- 徐元诰
- 刘芬
- 吴迈
- 梁柏台
- 梅汝璈
- 蔡枢衡
- 刘文涛
- 方言
- 李健
- 第二节人物表
附录
- 江西详办罪犯习艺所章程
- 江西省全省模范监狱开办章程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感化院暂行章程
- 江西省人民政府通令(府法字第15号)
- 江西省人民政府指示(53府法刑字第1号)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江西省人民政府司法厅的决定
- 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律师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 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公证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 江西省劳动教养工作实施办法
-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司法厅《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0]190号文件,迅速建立各地区和各市、县
-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将劳改劳教工作移交给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司法厅《关于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和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省劳改局机构的通知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要点》的通知
- 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证处和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机构级别问题的通知
- 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乡镇法律服务所建设的通知
- 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单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江西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