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咸宁电力发展史料为依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述咸宁电力事业的发展。 二、本志记述时限,上限起于1907年1月1日,下限止于2008年12月31日。 三、本志按照2008年咸宁市行政区域划分,对咸宁市境内电网发展情况、境内火电厂、水电站等作记述,以反映本区域内电力发展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