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民政志

塔城地区民政志

编者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民政处
格式
PDF
费用
9 元

简介

本志记述了塔城地区民政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移民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

目录 共 147 项

封面
塔城地区民政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行政区划图
领导题词
  • 行署副专员孙文高题词
  • 为国分优,为民解愁,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行署副专员买买提依明题词
塔城地区民政志编纂委员会
《塔城地区民政志》编纂人员
彩照
  • 行署大楼
  • 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金云辉、原北疆军区司令员郭兴、原共塔城地委书记李逢滋参加乌苏县军民座谈会。
  • 地委副书记单玉兴率领慰问团到边防哨所慰问边防驻军。
  • 地区社会福利院。
  • 行署秘书长哈斯木汗和地区民委主任司马义看望武警战士。
  • 地区民政处在和布克赛尔县召开发放扶贫畜经验交流会。
  • 地区民政处长冯义兴、沙湾县副县长诺尔敦向军队离休干部任杰臣同志颁发胜利勋章。
  • 一九八九年地委和行署在乌苏县召开地区军民团结模范县命名大会。
  • 地区首届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台一角。
  • 在铁列克提事件中牺牲的烈士孙龙珍纪念亭。
  • 在铁列克提自卫还击战中牺牲的二十六位烈士纪念塔(托里)
  • 孙龙珍纪念亭
  • 地区民政处全体工作人员。
  • 参加民政志编写工作的全体人员讨论民政志的修改意见。
  • 民政志编写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顾问审定民政志。
前言
目录
第一章 民政组织机构的设置与沿革
  • 第一节 民政组织概述
  • 第二节 全国解放前塔城地区的民政工作
  • 第三节 建国以后地区民政机构的设置与沿革
  • 第四节 县、市民政机构和基层民政组织
  • 第五节 民政干部队伍建设
  • 第六节 民政部门的职能
  • 第七节 地区民政部门党组织建设
第二章 行政区划
  • 第一节 概述
    • 一、地理位置
    • 二、历史沿革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建政工作
    • 一、划区建政
    • 二、划乡建政
    • 三、政社合一
    • 四、地名普查
    • 五、政社分设
    • 六、行政区划变动情况
  • 第三节 各县(市)行政区划沿革
  • 第四节 塔城地区境内的团场建设
第三章 基层政权建设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 一、废除保甲制建立区公所和乡政府
    • 二、人民公社化(政社合一)
    • 三、恢复乡(镇)政权(政社分开)
  • 第三节 选举工作
    • 一、各族各届人民代表会议
    • 二、人民代表
第四章 优扶工作
  • 第一节 烈士审批与褒扬
    • 一、编写烈士英名录
    • 二、革命烈士传略及事迹简介
      • 周荣生
      • 段德章
      • 宫培基
      • 唐升同
      • 白文宗
      • 李香宾
      • 达吾鲁提
      • 叶尔哈孜·哈山
      • 范进忠
      • 杨振林
      • 王明远
      • 郭玉锋
      • 孙龙珍
      • 王辉明
    • 三、烈士墓、碑(陵园)的分布及管理
    • 四、纪念活动
  • 第二节 牺牲、病故、失踪军人的抚恤工作
  • 第三节 革命残废军人抚恤工作
    • 一、革命残废人员的抚恤标准和福利待遇
    • 二、革命残废人员的基本情况
    • 三、革命残废人员调整、复查和换证工作
  • 第四节 农村群众优待工作
    • 一、群众代耕代牧制度
    • 二、优待劳动日办法
    • 三、优待现金办法
  • 第五节 优待对象普查和落实三区革命优抚对象政策
    • 一、优抚对象普查工作
    • 二、落实三区革命优抚对象政策工作
  • 第六节 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和定期优抚工作
    • 一、定期定量补助工作
    • 二、定期优抚工作
    • 三、优抚对象临时补助办法
  • 第七节 拥军优属慰问活动
    • 一、慰问烈属、军属及荣誉军人
    • 二、慰问驻军工作
  • 第八节 历届优抚对象工作会议
第五章 安置工作
  • 第一节 移民安置
  • 第二节 巩固支边青壮年扎根边疆
  • 第三节 接迁支边青壮年家属
  • 第五节 疏散人员安置
  • 第六节 精减退职老职工安置
第六章 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
  • 第一节 退伍军人安置概述
  • 第二节 复员军人安置工作
  • 第三节 退伍军人接收与安置工作
  • 第四节 离、退休人员的安置与管理工作
第七章 社会救济工作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积谷备荒
  • 第二节 建国后的社会救济
    • 一、农牧区社会救济
    • 二、城市社会救济
    • 三、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 四、支边青年、自动支边人员救济
  • 第三节 农村五保供养
    • 一、五保供养的形势及发展
    • 二、农村敬老院建设
  • 第四节 农牧区扶贫
第八章 自然灾害救济
  • 第二节 自然灾害救济
第九章 社会福利工作
  • 第一节 塔城地区社会福利院光荣院的建立
  • 第二节 残疾人员就业工作
    • 一、多形式、多渠道解决残疾人员就业
    • 二、地区社会福利厂
第十章 收容遣送工作
  • 第一节 概况
  • 第二节 乌苏收遣站
  • 第三节 发展生产减轻国家负担
第十一章 婚姻登记
  • 第一节 全国解放以前塔城地区的婚姻状况
  • 第二节 宣传贯彻婚姻法
  • 第三节 婚姻登记
  • 第四节 职能和义务
第十二章 殡葬改革
  • 第一节 殡葬改革的意义
  • 第二节 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 第三节 塔城地区殡葬改革概况
  • 第四节 塔城市公墓
  • 第五节 额敏公墓
第十三章 民政财务管理及经费的使用
  • 第一节 民政事业费的管理
  • 第二节 民政事业费的使用
  • 第三节 民政事业费检查清理工作
第十四章 大事记
勘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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