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洋镇志

蛟洋镇志

内容时限
-2013
出版时间
2016年01月
编者
《蛟洋镇志》编纂委员会编
格式
PDF
费用
19 元

简介

凡例 一、本志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 主义的观点,实事求是、存真求实,全面系统地记述蛟洋镇自然、政治、经济、 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力求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 二、本志贯通古今。记述时限,上限尽可能追溯至事物发端,下讫201 3 年:卷首彩页和个别重大事项适当下延。记述内容遵循“详今略古、详近略远” 的原则,以记述近现代、当代为重点。记述地域,以2013年蛟洋镇行政区域为 准。 三、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卷首设概 述,勾勒蛟洋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概貌,总揽全志;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和纪事本 末体相结合,记述全镇大事、要事;主体分志力求按科学分类,并结合农村基 层社会分工实际,横排门类,纵述史实,一般设章、节、目记述;设附录,以 辑录重要文献;志末设编后记,叙本志纂修之脉络。 四、蛟洋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和闽西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 成部分,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蛟洋进行了伟大的革命实践。本志 设特记,简要记述毛泽东在蛟洋的革命实践活动;有关蛟洋暴动、苏维埃政府 时期的主要事业,在各有关章(节)加以记述。 五、民国20年(193 1年)夏至民国38年(1949年)秋,在特定的环境条 件下,蛟洋和古田地区(时称古蛟区)实行地方自治。本志在记述这一时期的 事物、事件时,称“古蛟自治”时期。 六、蛟洋,既是村名、大队名,又是区、乡、公社、镇名。本志中的“蛟 洋”,泛指今蛟洋境域,作区、乡、公社、镇名使用;作为“村”使用时,一般 称“蛟洋村”,以示区别。 七、为突出反映蛟洋“诗、书、画之乡”的特色,本志设艺文章,在传统 艺文志内容的基础上,选录蛟洋人士诗文辞赋、美术书法、联对歌谣、故事传 说等作品。 八、人物志由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表组成。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立 传人物以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或重大影响的已故蛟洋籍人士为主。人物 简介主要记载在世人物,选录蛟洋籍任正处(团)级及以上职务人员、正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文化艺术优秀人才、获博士学位并已取得较高成就的 人员、社会知名人士、著名企业家等。人物表列录蛟洋籍明清至民国时期担任县 (团)级以上职务未立传人员,新中国成立后被县级及以上机关授予荣誉称号或 表彰的人员,副科级以上干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获博士、 硕士学位人员,革命烈士。 九、本志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行文力求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记述事物、事件和人物,除概述和无题序外,一般据事直书、述而不论,寓观点 于记述之中。为方便读者阅读,对部分民间文学作品中的方言,作必要注释。 十、本志纪年,中华民国以前的纪年,先书朝代年号纪年,括注公元纪年; 中华民国纪年,以节和人物传主为单位,首次使用时括注公元纪年,其后从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公元纪年。志中所指的年代,凡未加界定者,均指20 世纪的年代。本志在各种表格中涉及人物和事件的时间表述,从基层实际出发, 采用通行表示法,如2013年12月表示为2013.12,2013年12月5日表示为 2013.12.5。 十一、本志对各种组织、机构、法律法规、文件.会议等专有名称使用全 称。使用简称的,在适当地方括注于全称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 一般简称为新中国成立(前)后。 对不同时期的团体、机构、职务等名称,均用当时名称。 人物直书姓名,不冠褒贬词语,不在姓名后加身份词;必须说明身份的, 首次出现时在姓名前冠以职务(职称)。 历史地名使用当时名称,必要时括注志书下限时名称。今地名使用上杭县 人民政府审定的地名。 十二、数字、标点符号的使用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中国成立前计 量单位一般照实记载,必要时括注法定计量单位;新中国成立后,一般使用法定 计量单位;从读者对象实际出发,本志在记述面积、单位面积产量时,适当使用 “亩”。 十三、本志中的经济社会发展数据,采用统计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统计 部门没有统计的,采用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涉及人口、财政收入等数据, 由于统计主体和口径不同可能引起误解的,注明出处。 十四、本志资料主要来自档案、志书、年鉴、报刊、回忆录等,部分资料 来自族谱,经鉴别、考证后入志;必要时注明资料来源。图(照)资料除人物照 及署名者外,由蛟洋镇综合办公室供稿。主要参考书目列于附录。

目录 共 158 项

封面
版权页
《蛟洋镇志》编委会
序一
序二
凡例
图片
目录
概述
专记毛泽东在蛟洋的革命实践活动纪略
大事记
第一章 建置
  • 第一节 位置境域
  • 第二节 建置沿革
第二章 环境 资源
  • 第一节 地质 地貌
  • 第二节 土壤 植被
  • 第三节 气候 水文
  • 第四节 自然资源
  • 第五节 环境保护
  • 第六节 生态乡村建设
第三章 人口
  • 第一节 人口总量与分布
  • 第二节 人口构成
  • 第三节 人口姓氏
  • 第四节 人口素质
  • 第五节 婚姻与家庭
  • 第六节 人口控制
第四章 农业
  • 第一节 生产条件
  • 第二节 农业体制
  • 第三节 种植业
  • 第四节 畜牧水产
  • 第五节 机构与管理
第五章 林业
  • 第一节 森林资源
  • 第二节 山林权属
  • 第三节 造林育林
  • 第四节 森林保护
  • 第五节 林产品
  • 第六节 管理机构
第六章 工业
  • 第一节 主要工业门类
  • 第二节 上杭县蛟洋工业区
  • 第三节 主要企业简介
  • 第四节 管理机构
第七章 镇村建设
  • 第一节 集镇建设
  • 第二节 村居建设
  • 第三节 建筑业
  • 第四节 乡村建设管理
第八章 交通 邮电
  • 第一节 交通
  • 第二节 邮电
第九章 商贸服务业
  • 第一节 集市贸易
  • 第二节 个体私营商业
  • 第三节 供销合作商业
  • 第四节 粮油贸易
  • 第五节 住宿业餐饮业其他服务业
第十章 工商 税务 金融 财政
  • 第一节 工商行政管理
  • 第二节 税务
  • 第三节 金融
  • 第四节 财政
第十一章 政党 群团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
  • 第二节 群团组织
第十二章 政权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基层政权
  • 第二节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 第三节 地方人民政府
第十三章 政法
  • 第一节 公安
  • 第二节 司法行政
第十四章 民政
  • 第一节 优抚安置
  • 第二节 救灾救济
  • 第三节 社会福利社会保障
  • 第四节 婚姻登记管理
  • 第五节 村民自治
  • 第六节 扶贫扶建和小康建设
  • 第七节 其他民政事务
第十五章 武装
  • 第一节 驻军地方武装
  • 第二节 兵役
  • 第三节 民兵
  • 第四节 兵事纪略
第十六章 教育
  • 第一节 私塾书院
  • 第二节 幼儿教育
  • 第三节 小学教育
  • 第四节 中学教育
  • 第五节 职业教育与扫除文盲
  • 第六节 教师
  • 第七节 设施与经费
  • 第八节 学校管理
第十七章 文化
  • 第一节 民间文艺
  • 第二节 文化娱乐
  • 第三节 广播 电影 电视
  • 第四节 文物
  • 第五节 机构
第十八章 艺文
  • 第一节 诗词选
  • 第二节 文选
  • 第三节 艺术作品选
  • 第四节 楹联选
  • 第五节 民间文学作品选
  • 第六节 书目
第十九章 卫生体育
  • 第一节 机构队伍
  • 第二节 防疫
  • 第三节 保健
  • 第四节 医疗
  • 第五节 中草药
  • 第六节 体育
第二十章 习俗 宗教信仰
  • 第一节 生产习俗
  • 第二节 生活习俗
  • 第三节 节令习俗
  • 第四节 礼仪习俗
  • 第五节 宗教信仰
第二十一章 人物
  • 第一节 人物传
  • 第二节 人物简介
  • 第三节 人物表
第二十二章 行政村简介
  • 第一节 蛟洋村
  • 第二节 崇头村
  • 第三节 坪埔村
  • 第四节 梅坝村
  • 第五节 下道湖村
  • 第六节 塘厦村
  • 第七节 桃源村
  • 第八节 杨梅坑村
  • 第九节 文地村
  • 第十节 东乾村
  • 第十一节 丘坊村
  • 第十二节 苏康村
  • 第十三节 达理村
  • 第十四节 丰年村
  • 第十五节 秋竹村
  • 第十六节 华家村
  • 第十七节 文都村
  • 第十八节 小和村
  • 第十九节 贵竹村
  • 第二十节 陈坊村
  • 第二十一节 再兴村
  • 第二十二节 中村村
  • 第二十三节 邹坑村
  • 第二十四节 坪上村
  • 第二十五节 再嘉村
附录
  • 一、文献选录
  • 二、《蛟洋镇志》主要参考书目
编纂始末
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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