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志(1991-2009)下册
- 内容时限
- 1991-2009
- 出版时间
- 2011年06月
- 编者
- 锦屏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格式
- PDF
- 费用
- 28 元
简介
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人大代表”)的任期,在第十二届(1993年)以前任期3年,从第十二届以后改为5年。县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1993年以后,在每届人大代表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要成立县选举委员会。县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确定换届选举时间和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开展选举宣传工作,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
目录 共 460 项
附录
- 一、重要文件
- (一)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
- (二)中共锦屏县委、锦屏县人民政府文件
- 二、民国时期军事和经济情况史料
- (一)红军长征过锦屏综述
- (二)民国后期锦屏县各乡镇经济概况
- 三、古龙标考证文章选录
- (一)龙绍讷《龙标考》
- (二)唐莫尧《王昌龄谪贬的龙标考辨》
- (三)王宗勋《唐时龙标何处是——王昌龄谪地考辨》
- 四、古文献资料
- (一)碑文选
- (二)诉讼词稿选
- (三)其他文献资料选
- 五、文学艺术作品选录
- 六、《锦屏县志》(1991-2009)图片采用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