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地区财政志

安顺地区财政志

出版时间
1998年12月
编者
安顺地区财政志编纂委员会
格式
PDF
费用
9 元

简介

本志记述了安顺地区的财政体制、历年财政收入情况、历年财政支出情况、财政管理工作等。

目录 共 130 项

封面
安顺地区财政志
图片
  • 国家财政部副部长张佑才(前排左起六)到安顺视察工作与地区财政局全体同志合影(一九九五年三月)
  • 行署副专员朱生亮在地区财政研讨会议上讲话(一九九五年八月)
  • 地区领导胡德伦、潘德林、李文光巡视地区会计职称资格考试情况
  • 省财政厅、地区领导与出席地区财政研讨会的同志合影留念(一九九五年八月)
  • 安顺地区召开地区财源工作会议(一九九五年三月)
  • 安顺财校新建的教学大楼
  • 地区人大工委副主任李清泉(前排右一)等视察普定县三一四六项目青山水库配套工程
  • 出席全区财源建设工作会议的同志参观普定县非耕地开发(右一为地区财政局长石珉珍同志)
  • 地区财政局副长李建平代表局全体职工向麻山地区贫困农民献爱心
  • 一九九五年八月在荔波县举办的省第十一届珠算技术比赛上,地区获二等奖
  • 一九九一年一月,《安顺地区财政志》第一次编纂工作会议合影
  • 出席一九九四年十月《安顺地区财政志》第二次审稿会议的同志合影
《安顺地区财政志》编纂委员会
编辑说明
序
目录
安顺地区财政志续编
概述
第一篇 财政体制
  • 第一章 地、县财政体制
  • 第二章 区、乡(镇)财政体制
  • 第三章 税收管理体制
第二篇 财政收入
  • 第一章 农业税收
    • 第一节 农业税
    • 第二节 农林特产税
    • 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
    • 第四节 契税
  • 第二章 工商各税
    • 第一节 清末和民国时期工商税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工商各税
  • 第三章 企业收入
    • 第一节 清末和民国时期官营事业收入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企业收入
  • 第四章 债务收入
    • 第一节 民国时期公债和募捐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债务收入
  • 第五章 其他收入
    • 第一节 清末其他收入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其他收入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其他收入
  • 第六章 专款收入和国家预算调节 基金
    • 第一节 专款收入
    • 第二节 国家预算调节 基金
  • 第七章 上级补助收入
    • 第一节 财政收支差额补助
    • 第二节 财政定额补助
    • 第三节 专款补助
第三篇 财政支出
  • 第一章 经济建设费
    • 第一节 清末建设费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建设费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经济建设费
  • 第二章 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
    • 第一节 清末教育经费
    • 第二节 民国时期文教卫生事业费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
  • 第三章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
    • 第一节 清末慈善费
    • 第二节 民国时期救抚费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
  • 第四章 行政管理费
    • 第一节 清末行政管理费
    • 第二节 民国时期行政管理费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行政管理费
  • 第五章 其他支出
    • 第一节 民国时期其他支出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其他支出
  • 第六章 上解支出
    • 第一节 清末上解支出
    • 第二节 民国时期上解款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上解支出
第四篇 财政管理
  • 第一章 预算管理
    • 第一节 预算编制
    • 第二节 预算执行
    • 第三节 预算外资金
    • 第四节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 第二章 会计
    • 第一节 预算会计
    • 第二节 企业会计
  • 第三章 财务
    • 第一节 企业财务管理
    • 第二节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 第三节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 第四章 金库
    • 第一节 公库
    • 第二节 金库
  • 第五章 财政监督
    • 第一节 财政审计
    • 第二节 财政监察
  • 第六章 机构人员
    • 第一节 田赋征管机构
    • 第二节 财政机构
第五篇 财政教育与科研
  • 第一章 财政教育
    • 第一节 短期培训
    • 第二节 成人学历教育
    • 第三节 专业学校教育
  • 第二章 财政科研
大事记
安顺地区财政志续编(1991年~1995年)
  • 第一章 财政体制
    • 第一节 继续实行“财政包干”体制
    • 第二节 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 第二章 财政收入
    • 第一节 农业税收
    • 第二节 工商税收
    • 第三节 企业收入
    • 第四节 其他收入
  • 第三章 财政支出
    • 第一节 经济建设支出
    • 第二节 农业支出
    • 第三节 工、交、商、事业费及其他部门事业费
    • 第四节 文教、卫生、科学事业费
    • 第五节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
    • 第六节 行政经费和公检法支出
    • 第七节 其他方面支出
    • 第八节 上解支出
  • 第四章 财政管理
    • 第一节 预决算管理
    • 第二节 会 计
    • 第三节 财务管理
    • 第四节 财政监督
    • 第五节 机构人员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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