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日,长城钢厂四分厂党委、厂部按照总厂的指示精神,决定成立“长城钢厂四分厂厂史编辑委员会”,同时,设立了厂史办公室,开始了编纂厂志工作。编纂地方志,历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优良的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