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书以志为主体,采用章、节、目及图、表等结构形式构成。全志共分为8章41节220_x000D_曰。配用插图照片488幅,地理位置示意图12幅,图表10个,平面线图14张。字数总计20万。_x000D_ 二、本志收录的范围是富源县区域内经过文物普查、复查的所有登录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和_x000D_可移动文物。二可移动文物包括县文物管理所现有的馆藏品以及县图书馆、县档案馆收藏的部分藏_x000D_品和少量的民间藏品。_x000D_ 三、本志收录的文物内容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_x000D_石刻;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_x000D_建筑物、纪念遗址;文物部门收藏的重要文献资料等等。_x000D_ 四、根据文物产生的年代,本志纪年方式为1912年1月以前的以帝王年号后用括号标注公元纪_x000D_年,1911至l949年之间的标中华民国纪年后再用括号标注公元纪年,1949年9月以后的直接用_x000D_公元纪年,_x000D_ 五、对未列级馆藏文物配1~2张文物本体图,对市级以下不可移动文物项目配1~2张文物本_x000D_体图。市级以上的配置2张以上文物本体图以外,并配置l张平面图及l张保护标志碑图。国家三级_x000D_馆藏文物以上的配2张以上文物本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