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收编范围,凡揭阳县辖下、代管、以及非代管的工矿企业的历史和现状,皆在本志收编之列。 二、修载年限,上溯无限,下限原则上截至1985年。个别确有承先启后而非延笔不可者,则下延至1986年,余1986年以后重大记事、单辑“1986年至1989年大事记”列入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