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志卫生志

毕节地区志卫生志

内容时限
-2003
出版时间
2015年01月
编者
贵州省毕节市地方志编纂委委员会
格式
PDF
费用
25 元

简介

凡例 一、本志定名为《毕节地区志·卫生志》。 、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基本路线、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为准绳, 以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力 求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地记叙本地区卫生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三、本志记叙时限上至可追溯卫生史实事物发端,下限截至2003年底。 四、本志坚持详今略古,古为今用的原则。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 料性与时代性的统一,用新的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反映历史的现状。 五、本志以概述、大事记、机构、疾病控制、卫生保健等组成全书。以篇 统章、以章统节、以节统目。归类横排竖写,专篇为重点,同设图、表、录、 照等内容。 六、本志以地区为主,叙之较详,县、市从简。 七、纪年1949年10月1日以前称“新中国成立前”,采用历史纪年括注公 元纪年,1949年10月1日以后称“新中国成立后”,一律采用公元纪年。 八、本志史料主要来源于档案及各县收集上报资料或已出版史志。 九、本志以“生不立传”为原则,凡对本地区卫生事业有贡献或有较大影 响的已故人物,按生年为序入志;为革命事业牺牲的烈士和英模收入名录;健 在的有功人员作简介附录于后。 十、本志1971年所辖县含今贵州省六盘水市所辖县水城县。水城县卫生史 简况叙至1970年。

目录 共 197 项

封面
封底
版权
图片
《毕节地区志·卫生志》编委会
凡例
序
目录
概述
第一篇 疾病控制
  • 第一章 疾病控制机构
    • 第一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卫生防疫站)
    • 第二节 麻风病(皮肤、性病)防治机构
    • 第三节 结核病防治机构
  • 第二章 毕节地区传染病、常见病流行概况
  • 第三章 免疫
    • 第一节 免疫接种
    • 第二节 计划免疫
    • 第三节 计划免疫保偿
    • 第四节 消灭脊髓灰质炎与强化免疫
    • 第五节 乙肝免疫
  • 第四章 慢性传染病控制
    • 第一节 麻风病控制
    • 第二节 结核病防治
  • 第五章 地方病防治
    • 第一节 地氟病
    • 第二节 碘缺乏病防治
    • 第三节 克山病
  • 第六章 性病、艾滋病防治
第二篇 爱国卫生
  • 第一章 机构设置
  • 第二章 卫生治理
    • 第一节 城市卫生治理和创建卫生城市
    • 第二节 改良饮水
    • 第三节 改良厕所
    • 第四节 除“四害”
  • 第三章 健康教育
    • 第一节 健康教育简述
    • 第二节 学校健康教育
    • 第三市 农民健康教育
    • 第四节 行业健康教育
    • 第五节 社区健康教育
  • 第四章 食品、工业、环境、学校、放射卫生
    • 第一节 食品卫生
    • 第二节 劳动卫生
    • 第三节 环境卫生
    • 第四节 学校卫生
    • 第五节 放射卫生
第三篇 传统医药
  • 第一章 历史沿革
  • 第二章 草医 民族医
    • 第一节 草医
    • 第二节 民族医
  • 第三章 中 医
    • 第一节 中医机构发展概述
    • 第二节 中医国有机构发展
    • 第三节 中医管理
    • 第四节 中医学术组织
    • 第五节 中医队伍发展
    • 第六节 中医业务发展
第四篇 现代医药
  • 第一章 机构发展
    • 第一节 机构发展概况
    • 第二节 毕节地区人民医院
    • 第三节 市、县综合医疗机构
    • 第四节 区(乡)、镇医疗机构
    • 第五节 村卫生室(乡、公社卫生院)
  • 第二章 医疗技术发展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医疗技术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医疗技术
    • 第三节 护理技术
    • 第四节 区(乡、镇)医疗技术发展
第五篇 妇幼卫生
  • 第一章 毕节地区的妇幼卫生概况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毕节地区的妇幼卫生概况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毕节地区的妇幼卫生保健概况
  • 第二章 毕节地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建设
    • 第一节 妇幼保健机构的发展
    • 第二节 毕节地区妇幼保健院
    • 第三节 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 第三章 爱婴医院
  • 第四章 毕节地区的妇女保健业务
    • 第一节 孕产妇死亡隋况
    • 第二节 妇女劳动保健
  • 第五章 毕节地区的儿童卫生保健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毕节地区的儿童卫生保健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毕节地区的儿童卫生保健
  • 第六章 妇幼卫生项目实施
    • 第一节 国内妇幼卫生项目
    • 第二节 国际妇幼卫生合作项目
第六篇 医学教育、科研、论文、学会与学术活动
  • 第一章 医学教育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医学教育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的医学教育
  • 第二章 科研论文
    • 第一节 临床医学科研与论文
    • 第二节 中医科研与论文
    • 第三节 预防医学科研与论文
    • 第四节 妇幼保健科研与论文
    • 第五节 护理科研与论文
  • 第三章 学术团体与学术活动
    • 第一节 学术团体
    • 第二节 学术活动
第七篇 对外合作项目
  • 第一章 妇幼卫生合作项目
    • 第一节 “加强中国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合作项目(1990-1994年)
    • 第二节 “营养监测”合作项目
    • 第三节 “加强中幼国基层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 第四节 “妇幼卫生综合”项目
    • 第五节 世界银行贷款卫生Ⅸ项目妇幼卫生子项目
  • 第二章 改善农村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简称卫生Ⅷ项目)
  • 第三章 卫生Ⅶ项目
  • 第四章 西南扶贫项目
第八篇 卫生管理
  • 第一章 人事财务 工资眚理
    • 第一节 人事管理
    • 第二节 财务管理
    • 第三节 经费使用
    • 第四节 工资管理
  • 第二章 医政管理
    • 第一节 医疗卫生机构管理
    • 第二节 等级医院管理
    • 第三节 “爱婴医院”与管理
    • 第四节 合作医疗与管理
    • 第五节 医疗技术事故处理
第九篇 机构设置
  • 第一章 行政管理机构
    • 第一节 地(专)区卫生管理机构
    • 第二节 县市卫生管理机构
    • 第三节 红十字会
  • 第二章 党群组织
    • 第一节 中共党组织
    • 第二节 民主党派
    • 第三节 工会组织
    • 第四节 共青团组织
    • 第五节 妇女联合会组织
  • 第三章 药品监督检验机构
    • 第一节 地区药品检验所
    • 第二节 县、市药品检验机构
  • 第四章 采供血机构
    • 第一节 毕节地区中心血站
    • 第二节 县采浆(血)站
  • 第五章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 第一节 毕节地区卫生监督所
    • 第二节 县市卫生监督所
  • 第六章 其他医疗机构
    • 第一节 厂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
    • 第二节 集体医疗机构
    • 第三节 民营医院
    • 第四节 诊所(个体开业医)
    • 第五节 毕节地区医疗器械修配所
    • 第六节 毕节地区卫生局招待所
    • 第七节 医药公司
    • 第八节 制药厂
    • 第九节 初级卫生保健
    • 第十节 红会工作
    • 第十一节 采供血管理
    • 第十二节 非典型肺炎防治
    • 第十三节 视觉第一中国行动
    • 第十四节 计划生育
第十篇 表彰
  • 第一章 各级党组织表彰
  • 第二章 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表彰
  • 第三章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年度综合目标表彰
  • 第四章 疾病控制(卫生防疫)工作表彰
  • 第五章 妇幼卫生保健表彰
  • 第六章 护理工作表彰
  • 第七章 政府特殊津贴表彰
  • 第八章 获荣誉证书人员
  • 第九章 其他表彰
人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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