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志

民政志

编者
周至县民政志编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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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
9 元

简介

民政事业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历代统治者残酷压榨剥削人民,用聚敛来的财富中的一星半点兴办些许施赈,目的是掩人耳目,更加残酷和长久地奴役人民。据清乾隆《周至县志》载,北宋熙宁年间,在周至县城南划出二十亩地,设漏泽园,即官设的收埋孤贫人尸骨的公坟地。它是封建统治者在周至官办的社会福利义举的最早记录。

目录 共 130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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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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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周至县“双扶”优抚表彰大会
  • 2.西安市副市长赵毓华、县委书记李广瑞、县政府顾问蔡斐然、民政局长吴树杰走访耿峪乡贫困户。
  • 3.县委副书记李志忠在“双扶”会上的讲话。
  • 4.县人大主任杨文凯、县委副书记李志忠、县政府顾问蔡斐然在“双扶”会上。
  • 5.1980.7.2洪水冲毁村庄
  • 6.1981.8洪水冲塌房屋
  • 附图
  • 7.8.1980.7.2洪水冲毁村庄,良田。
  • 9.1981.8.洪水冲毁村庄。
  • 10.县人大副主任万学升、王新民视察敬老院。
  • 11.市、县党政领导视察道教仙都楼观台。
  • 12.县武装部部长刘平慰问老红军。
  • 13.县烈士陵园。
  • 14.1986年清明节,县九届三次人代会代表祭扫烈士墓。
  • 附图
  • 15.学生代表在祭扫烈士墓前发言,决心继承先烈遗志,投身四化建设。
  • 16.17.民国十八年(1929年),周至饥民饿死五万此照片根据省档案馆《灾民惨亡写真》中照片复制。
  • 民国党县各级组织关系网图
建国后大水灾统计表
周至县双扶情况统计
目录
序言
概述
第一章 机构建置
  • 第一节 机构沿革
  • 第二节 历任领导表
第二章 基层政权
  • 第一节 基层政权沿革
  • 第二节 选举
    • 1、组织
    • 2、方法
      • (一)等额选举
      • (二)差额选举
    • 3、过程
    • 4、周至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简况
  • 第三节 行政区划
    • 1、周至县概况
    • 2、区划沿革和边界
      • (1)区划沿革
      • (2)历代政区划分
      • (3)边界纠纷
第三章 优抚安置
  • 第一节 优抚
    • 1、烈士褒扬
      • (1)引言
      • (2)烈士分类
      • (3)革命烈士英名录
      • (4)烈士传略
        • 刘景伯
        • 余金玉
    • 2、拥军优属
      • (1)残废军人(工作)人员统计表
      • (2)定期定量补助
      • (3)群众优待
      • 优待对象
      • 优待办法
    • 3、慰问
    • 4、历次优抚对象代表会简况
  • 第二节 安置
    • 1、军队退休干部的安置
    • 2、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
    • 3、复员退伍军人的接收与安置
    • 4、军队干部复员转业的安置
第四章 救灾救济
  • 第一节 救灾
    • 1、水灾
      • (1)周至县历史水灾记述
      • (2)建国后水灾记述
      • (3)周至县水灾规律初探
      • (4)建国后大水灾统计表
    • 2、旱灾
      • (1)周至县的旱灾及成因
      • (2)周至县历史旱灾记述
      • (3)建国后的旱灾
      • (4)周至县旱灾频率
      • (5)三年自然灾害
    • 3、其它自然灾害
      • (1)历史上其它自然灾害
      • (2)其它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
  • 第二节 救济
    • 1、救济溯源
    • 2、建国后的救济事业
      • (1)建国初的救济
      • (2)合作化后的农村救济
      • (3)"文革”期间的救济
      • (4)1976年以来的救济
      • (5)乡村贫困户救济的典型——镇东村
    • 3、五保户的管理
      • (1)五保户概述
      • (2)敬老院
      • (3)老人的乐园一一镇东敬老院
    • 4、40%的社会救济
    • 5、其它救济
    • 6、扶贫扶优(简称“双扶”)
    • 7、城市社会救济
      • (1)社会福利组织
      • (2)盲、聋、哑、残人的管理
    • 8、收容遣送
第五章 其它业务
  • 第一节 来信来访
  • 第二节 民政事业费
    • 1、民政事业费的管理
    • 2、民政事业费的使用
      • (1)优抚费
      • (2)救济救灾费
  • 第三节 婚姻登记工作
    • 1、结婚登记
    • 2、离婚登记
    • 3、复婚登记
  • 第四节 宗教
    • (一)道教
      • 道教仙都楼观台
    • (二)佛教
      • 佛教名胜仙游寺
    • (三)伊斯兰教
    • (四)基督教
    • (五)天主教
  • 第五节 侨务
第六章 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 第一节 接管国民党县政府的部分机构
  • 第二节 禁烟禁毒
    • 1、民国禁烟
    • 2、建国后禁烟
  • 第三节 土地征用
  • 第四节 居民下放
  • 第五节 社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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