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裁)例 分篇、章、节及志、传、记、图、表、录、记述。 二、时间 上溯不限,以现代为主,下限为1985年12月31日。1985年7月30日后,按地改市的体制变更称谓直书。 三、行文 一律用语体文,记叙体。引文按原文摘录。使用标准汉字并加标点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