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一、《中共株洲县党史大事记》,主要记录1965年4月30日至1995年12月31日,株洲县党组织领导全县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 二、按大事记要求收录本书的条目,遵重历史原貌,采用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相结合的体例进行编写。 三、机构的收录原则上到科局级(群团组织不在此限),人事任免主要收到副处级以上实职和群团组织换届选举的主要负责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典型人物的收录不受职务限制。 四、对工作中出现的某些失误的记述,采取宜粗不宜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