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志 档案志
- 内容时限
- 0000-1988
- 出版时间
- 1992年08月
- 编者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格式
- PDF
- 费用
- 9 元
简介
本志记述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各县、市档案馆以及档案馆的各项工作等。
目录 共 144 项
图片
- 黔东南自治州档案馆。
- 凯里市城建档案馆。
- 麻江县档案馆。
- 从江县档案馆。
- 黎平县档案局、馆。
- 州档案馆人员在整理民国档案
- 州档案馆人员整理接收进馆的档案
- 编制档案检索目录
- 州档案馆库房采用去湿机吸湿
- 州档案馆全面理顺档号、整理案卷排列上柜。
- 凯里市档案馆阅览室。
- 黎平县档案馆到区、乡接收档案。
- 榕江县邮电局档案室室藏的部分档案。
- 在州档案馆利用卡片查档。
- 1986年州档案局举办州直机关档案干部业务培训班
- 州档案馆被评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 采用中国传统的修裱技术抢救破损的历史档案
- 1988年9月,省政府贯彻实施《档案法》检查组来自治州检查工作,图为组长胡克鼎(右第3人)听取汇报
- 省政府贯彻实施“档案法”检查组组长、省档案局局长胡克鼎(中)检查凯里市档案馆工作。
- 1988年9月,省政府贯彻实施《档案法》检查组来自治州检查工作,图为省档案局副局长陈吉永(左第3人)
- 1988年元月,州政府召开宣传、学习档案法座谈会。
- 黎平县档案局1991年荣获国家档案局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 1988年7月,在凯里市召开雷山,台江、剑河、凯里档案工作协作会议。
- 1988年8月,州政府主持召开全州科技档案工作会议。
- 红军长征路经剑河县遗留的一面团旗。
- 红军长征时在黎平县书写的宣传标语。
- 州档案馆馆藏贺龙1924~1925年革命活动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原件在榕江县党史办公室)
- 州档案馆馆藏贺龙1924~1925年革命活动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原件在榕江县党史办公室)
- 红军长征时在锦屏县留下的宣传标语。
- 黎平县档案馆收藏的《1934年公平乡苏维埃政府》公章一枚
- 州档案馆馆藏的地方志。
- 州档案馆馆藏的民国时期的委任状。
- 锦屏县档案馆收藏的部分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历史资料。
- 锦屏县档案馆收藏的清代契约。
- 雷山县谢翠兰捐献珍贵革命历史档案受到中央档案馆嘉奖。
- 州档案馆收藏的解放初期的布告。
- 黎平县档案馆收藏的《中华民国宪法》、孙中山《大元帅令》影印集。
- 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州政府贯彻执行《档案法》检查组汇报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
- 1990年9月,西南地区第五届纺织档案工作年会在凯里棉纺厂召开。
- 1990年3月,黔东南州召开《黔东南州档案志》审稿会议。
- 1987年,自治州领导为全州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发奖。
第一章机关档案
- 第一节文书档案
- 接管民国档案
- 文书处理部门立卷
- 机关档案室
- 清理积存档案
- 档案管理与移交
- 第二节科学技术档案
- 科技档案的建立与发展
- 科技档案的管理
- 工业企业科技档案
- 科研档案
- 林业科技档案
- 农业区划档案
- 气象档案
- 地质档案
- 水文档案
- 第三节专门档案与声像档案
- 会计档案
- 工商企业登记档案
- 个体经济档案
- 诉讼档案
- 地名档案
- 声像档案
- 第四节少数民族档案
- 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料
- 民族工作档案
- 少数民族档案工作
第二章黔东南自治州档案馆
- 第一节业务建设
- 第二节民国时期档案全宗
- 第三节建国后档案全宗
- 档案全宗(全宗号2-80)(1949——1988)
- 第四节档案资料的利用
- 第五节文献资料的收藏
第三章县、市档案馆
- 第一节档案馆的建设
- 第二节档案管理
- 第三节档案的利用
- 第四节县、市档案馆
- 凯里市档案馆
- 凯里市城建档案馆
- 黄平县档案馆
- 施秉县档案馆
- 三穗县档案馆
- 镇远县档案馆
- 岑巩县档案馆
- 天柱县档案馆
- 锦屏县档案馆
- 剑河县档案馆
- 台江县档案馆
- 黎平县档案馆
- 榕江县档案馆
- 从江县档案馆
- 雷山县档案馆
- 麻江县档案馆
- 丹寨县档案馆
第四章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 第一节行政机构
- 第二节干部队伍
- 第三节业务指导与学术活动
- 第四节贯彻实施《档案法》
附 录
- 一、自治州档案工作主要文件
- 二、机关文书处理与档案工作制度
- 三、州档案馆主要规章制度
- 四、红军长征传单
- 五、苗侗义军攻打彦硐碑碑文
- 六、文斗“六禁”碑文
- 七、自治州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