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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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说明 一、根据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要求,《吉林司法志》的时限为1907年(清光绪33年吉林省设提法司署起),下限到1985年底止,个别章节有所突破。
目录
封面
说明
《吉林省志·司法志》编纂名录
概述
目录
第一章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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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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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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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监狱和劳改工作
第二章 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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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国前的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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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国初期的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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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司法行政机关恢复后的法制宣传
第三章 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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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末的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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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法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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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法学教育
第四章 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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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代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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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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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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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建国后的人民调解工作
第五章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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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时期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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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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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国后吉林省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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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证程序与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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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公证收费
第六章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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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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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东北沦陷时期的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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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建国后吉林的律师工作
第七章 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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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原则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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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期限、管理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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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生产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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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就业安置
第八章 监狱与劳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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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历代狱官和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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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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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罪犯的生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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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罪犯的医疗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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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对犯罪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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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宽大释放和安置国民党党政军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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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罪犯劳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