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志 第63卷 民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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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内容简介:
河北省在清代称直隶省,民政事务由巡抚或总督署下的布政使司管理。
北洋政府时期,直隶省管理民政事务的机构先后为布政使、内务司、内务科。主要办理选举、公共团体、赈恤救济、慈善事业、公益财团、征兵征发、户籍、行政区划、土地调查、官产官物、警察、著作出版、道路及土木工程、河堤海港水道工程、土地征用、整饬礼俗、祠宇宗教、保存古物、病院卫生、防疫检疫、医士药剂士业务监查、药品药物营业检查、地方交通行政等民政事务。
出版时间:
2010年04月
目录
封面
河北省志
河北省地方志编 纂委员会
《河北省志》
《河北省志·民政志》
《河北省志·民政志》编纂委员会
《河北省志·民政志》编写组
目录
概述
第一编 机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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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朝直隶省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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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华民国时期河北省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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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北洋政府直隶省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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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民党河北省政府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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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各行署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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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察哈尔省、热河省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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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察哈尔省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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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热河省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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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河北省民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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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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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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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政直属单位
第二编 行政区划与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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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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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朝直隶省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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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河北省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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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河北省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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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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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勘界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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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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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第三编 基层政权与城市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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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层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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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朝直隶省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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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河北省基层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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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河北省基层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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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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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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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社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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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城市社区建设
第四编 优待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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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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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末时期的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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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优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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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优待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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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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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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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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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实施“光荣工程”,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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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烈士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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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定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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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烈士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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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河北省著名革命烈士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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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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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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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隐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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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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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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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光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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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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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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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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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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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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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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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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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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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永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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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清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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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寿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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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洪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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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振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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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麟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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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梦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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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麟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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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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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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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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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求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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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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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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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牙山五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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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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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文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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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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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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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本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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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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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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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寒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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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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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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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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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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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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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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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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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生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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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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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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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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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优抚事业单位
第五编 拥军 支前 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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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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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节日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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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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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拥军优属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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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预防、处理军地军民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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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拥军支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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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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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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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军民共建与创建双拥模范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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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军民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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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创建双拥模范城(县)
第六编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军队干部职工离休退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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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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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安置对象及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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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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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军用饮食供应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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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军队干部职工离休退休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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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革命根据地军队退休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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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军队干部职工离休退休安置
第七编 自然灾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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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朝直隶省自然灾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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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华民国时期河北省自然灾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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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民国河北省自然灾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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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抗日根据地自然灾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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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河北省自然灾害救济
第八编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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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末、民国时期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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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清朝末年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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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民国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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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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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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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村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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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社会福利与福利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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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盲人、聋哑人福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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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收容遣送和安置
第九编 殡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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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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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丧葬习俗及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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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推行火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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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骨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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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平坟扩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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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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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殡仪馆(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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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墓(骨灰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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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职工队伍和殡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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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职工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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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殡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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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殡葬协会工作
第十编 婚姻与收养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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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婚姻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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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河北省婚姻习俗与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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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河北省婚姻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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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收养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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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收养制度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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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养登记
第十一编 民间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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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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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河北省社会团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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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河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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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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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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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第十二编 老龄工作
第十三编 民政事业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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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民政事业费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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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使用范围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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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现行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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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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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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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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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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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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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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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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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1995年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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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2000年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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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2001年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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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2002年民政事业费支出情况
附录:河北省民政大事记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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