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志 第六十二卷民政志

黑龙江省志 第六十二卷民政志

出版时间
1993年12月
编者
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格式
PDF
费用
19 元

简介

本卷记述了黑龙江省民政工作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包括拥军优属、复员安置、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移民安置等。

目录 共 30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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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志第六十二卷民政志
《黑龙江省志·民政志》编纂委员会
《黑龙江省志·民政志》编辑人员
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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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57年夏,省委第一书记、省长欧阳钦等视察松花江江堤
  • 1949年1月,哈尔滨特别市支前医疗队胜利归来,在市政府留影纪念
  • 解放战争时期,双城县农民慰问革命军人家属
  • 1980年,全省各界人民慰问解放军代表团赴伊春慰问驻军部队
  • 位于哈尔滨市内的东北烈士纪念馆
  • 齐齐哈尔烈士陵园
  • 位于哈尔滨市的东北抗日暨爱国自卫战争烈士纪念塔
  • 1984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在克山县建设村了解退伍军人宋家明及群众生产生活情况
  • 1958年,革命残废军人休养院“保尔”文艺宣传队
  • 1957年,全省烈军属复员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和安置复员军人模范大会
  • 1957年夏,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水,干部群众抗洪抢险
  • 1957年夏,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政府组织灾民转移
  • 1984年4月,解放军某部工兵营为哈尔滨公路大桥施工安全破冰排险
  • 牡丹江社会福利院
  • 黑龙江省巴彦儿童福利院
  • 巴彦县龙泉镇敬老院
  • 1985年,牡丹江市社会福利汽车修配厂
  • 1979年,哈尔滨汽车配件四厂聋哑工人焊接车架
  • 1985年8月,全省首届伤残人运动会开幕式
  • 1985年,民政部副部长邹恩同为边陲优秀儿女银质奖章获得者衣紫云佩戴奖章
  • 1985年,在祖国为边陲优秀儿女挂奖章活动中,银质奖章、铜质奖章获得者。左起蒋兆征、衣紫云、周继发、
  • 哈尔滨市向阳山殡仪馆
目录
概述
第一篇行政区划
  • 第一章政区划分
    • 第一节 省
    • 第二节 县
    • 第三节 市
    • 第四节 乡 镇
  • 第二章区划管理
    • 第一节 审批权限
    • 第二节 市县等级
    • 第三节 地名更改
    • 第四节 边界争议处理
第二篇 基层政权
  • 第一章 城乡政权
    • 第一节 乡村政权
    • 第二节 城镇政权
  • 第二章 群众性自治组织
    • 第一节 村民委员会
    • 第二节 居民委员会
第三篇 拥军优属
  • 第一章 拥军支前
    • 第一节 拥军慰问
    • 第二节 军人转运供应
    • 第三节 战勤民工
    • 第四节 物力支前
  • 第二章 优待补助
    • 第一节 群众优待
    • 第二节 国家补助
    • 第三节 各行各业优属
  • 第三章 国家抚恤
    • 第一节 牺牲病故抚恤
    • 第二节 残废抚恤
  • 第四章 抗联根据地优待
    • 第一节 抗联活动地区
    • 第二节 优待照顾
  • 第五章 烈士褒扬
    • 第一节 陵园碑塔
    • 第二节 著名烈士名录
      • 马骏
      • 苏怀田
      • 王玺廷
      • 潘庆田
      • 高庆云
      • 裴治云
      • 陈庆山
      • 张文偕
      • 朱守一
      • 李启东
      • 于洪仁
      • 金正国
      • 何忠国
      • 李斗文
      • 杨太和
      • 朴振宇
      • 金伯万
      • 金瑞铉
      • 李光林
      • 傅显明
      • 张奎
      • 李守中
      • 李成林
      • 赵一曼
      • 金剑啸
      • 刘士武
      • 王宾章
      • 李秋岳
      • 王学尧
      • 夏云杰
      • 史忠恒
      • 朴凤南
      • 王以哲
      • 陈荣久
      • 李福林
      • 郝贵林
      • 吕大千
      • 赵永新
      • 张甲洲
      • 张中华
      • 金根
      • 王毓峰
      • 马德山
      • 魏长魁
      • 李学福
      • 刘曙华
      • 侯国忠
      • 吴景才
      • 常有君
      • 冷云
      • 李海峰
      • 张宗兰
      • 张传福
      • 张耕野
      • 徐光海
      • 裴成春
      • 李延平
      • 姜克智
      • 王光宇
      • 姚新一
      • 王克仁
      • 唐聚五
      • 陈方钧
      • 雷炎
      • 祁致中
      • 李文彬
      • 李一平
      • 冯治纲
      • 黄玉清
      • 张振华
      • 王汝起
      • 高禹民
      • 赵敬夫
      • 张兰生
      • 陈翰章
      • 汪雅臣
      • 韩玉书
      • 白福厚
      • 郭铁坚
      • 韩仁和
      • 徐泽民
      • 乔树蕃
      • 赵尚志
      • 许亨植
      • 陶净非
      • 柴世荣
      • 朴吉松
      • 潘寿廷
      • 王任民
      • 张平洋
      • 卢冬生
      • 于化南
      • 赵光
      • 栗本堂
      • 孙西林
      • 李兆麟
      • 李行
      • 章克华
      • 王肃
      • 刘光烈
      • 刘人和
      • 何延川
      • 邵万才
      • 汤升昌
      • 荫正棋
      • 王大化
      • 杨子荣
      • 赵文才
      • 冷万忠
      • 赵连才
      • 王镛
      • 马克正
      • 马识途
      • 车连镐
      • 蔡昌锡
      • 王凤江
      • 李文彬
      • 黄成业
      • 张福荣
      • 宋恩珍
      • 张祥
      • 刘美泉
      • 刘英俊
      • 孙征民
      • 杨林
      • 陈绍光
      • 王庆容
      • 于庆阳
      • 程志国
      • 方庆来
      • 刘柏林
    • 第三节 悼念祭扫
  • 第六章 表彰先进
    • 第一节 市县优抚对象模范代表会
    • 第二节 省优抚对象模范代表会
第四篇复员安置
  • 第一章复员军人安置
    • 第一节 回乡生产
    • 第二节 安置就业
  • 第二章退伍军人安置
    • 第一节农村安置
    • 第二节 城镇安置
  • 第三章残废军人安置
    • 第一节 荣军学校
    • 第二节 荣军农场
    • 第三节 残废军人休养院
  • 第四章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 第一节 接收安置
    • 第二节 服务管理
第五篇救灾救济
  • 第一章自然灾害救济
    • 第一节 政府救济
    • 第二节 社会募捐
    • 第三节举办义仓
    • 第四节 生产自救
    • 第五节 群众互助
  • 第二章社会救济
    • 第一节 临时救济
    • 第二节 定期救济
    • 第三节 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
    • 第四节 供给补助
  • 第三章扶 贫
    • 第一节 国家扶持
    • 第二节 社会扶持
第六篇 社会福利
  • 第一章社会福利事业
    • 第一节 城镇养老院
    • 第二节 儿童福利院
    • 第三节 精神病人疗养院
    • 第四节 农村敬老院
  • 第二章 社会福利生产
    • 第一节 贫民生产
    • 第二节 福利生产
    • 第三节 假肢生产
  • 第三章 残疾人福利
    • 第一节 协会组织
    • 第二节 就业安置
    • 第三节 文化教育
    • 第四节 文体活动
  • 第四章 抚养朝鲜战灾孤儿
    • 第一节 接收与安置
    • 第二节 生活与学习
    • 第三节 友好交往
第七篇婚姻登记
  • 第一章 婚姻登记制度
    • 第一节 结婚登记
    • 第二节 离婚登记
    • 第三节 涉外婚姻登记
  • 第二章 婚姻登记管理
    • 第一节 婚姻登记机关
    • 第二节 婚姻登记人员
    • 第三节婚姻证书
第八篇殡葬改革
  • 第一章改革土葬
    • 第一节土葬习俗
    • 第二节 墓地管理
    • 第三节 平坟深葬
  • 第二章实行火葬
    • 第一节 提倡火葬
    • 第二节 普及火葬
    • 第三节 火葬服务设施建设
第九篇 自流人口和移民安置
  • 第一章 自流人口安置处理
    • 第一节 流入安置
    • 第二节 收容遣送
    • 第三节 教育改造惯流
  • 第二章移民安置
    • 第一节分散安置
    • 第二节集中安置
    • 第三节 城市移民
第十篇 收容改造
  • 第一章妓女游民和顽劣儿童改造
    • 第一节妓女改造
    • 第二节 游民改造
    • 第三节 顽劣儿童教养
  • 第二章禁烟禁毒
    • 第一节流入与危害
    • 第二节禁戒与肃清
第十一篇 民政事业费
  • 第一章预决算管理
  • 第二章事业费投放
    • 第一节 抚恤事业费
    • 第二节 社会救济事业费
    • 第三节救灾款
    • 第四节 离退休费
    • 第五节 其他民政事业费
第十二篇 机构队伍
  • 第一章 机构编制
    • 第一节 省级机构
    • 第二节 市县机构
  • 第二章人员与培训
    • 第一节人员状况
    • 第二节 干部培训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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