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横排竖写、分类设章。全书设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七个专章及人物、附录。 二、时限:上限因事上溯,下限至1994年。 三、纪年:解放前的年号,用当时通用的习惯称谓,括注公元。解放后用公元纪年,“公元”二字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