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吉林省没有药检机构。 解放后,为了加强医药市场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央卫生部的指示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卫生厅总号字第2681、卫 药字第50号文批复,1953年11月20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卫生厅药品检验室在吉林市南京街3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