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县地区民政志

万县地区民政志

编者
万县地区民政局
格式
PDF
费用
9 元

简介

一、本志设篇、章、节、目四个层次,计十三篇三十余万字。采用语体文记述,以志、图、表、记,传五种形式,秉笔直书,详今略古,以时间为经、门类为纬,横排竖写。 二、本志上限为民国纪元前1年(1911),有的章节尽量向前追溯。下限至1985年,其中,职官和大事记断至1988年,重点记述1935年至1985年的50年。

目录 共 189 项

封面
万县地区民政志
《万县地区民政志》编纂委员会
序
凡例
题词
图片
  • 万县地区行政公署、民政局在内办公
  • 城口苏维埃政权成立五十周年纪念碑落成。(1984)
  • 刘伯承元帅故居,开县赵家,刘帅骨灰盒安葬于此。(1987)
  • 彭咏梧、江竹筠烈士塑像在云阳城关镇中心广场落成。烈士长子彭炳忠到会讲话。(1986)
  • 少年英雄何运刚塑像,在梁平中学落成。
  • 万县地区第一座光荣院在云阳落成。
  • 福利院老人晚年幸福
  • 福利院红桔喜获丰收。
  • 春节,地委、行署领导前往粱平与驻梁空军部队领导一起座谈。(1988)
  • 梁平县驻军干部帮助退伍军人养兔致富。
  • 梁平县民政玻璃制品广残疾人在生产。
  • 万县市福利工厂自己培养的技术员残疾姑娘在精心绘图。
  • 万县地区民政产品参加北京展销会受到好评。(1986)
  • 万县市殡仪馆。
  • 馆长张显荣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 地区慰问团赴城口革命老根据地参加50周年纪念大会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张光政代表地委、行署、军分区为革
  • 万县市西城街道办事处到军分区慰问亲人解放军。(1983)
  • 行署专员章增荣、万县市副市长范正兴等地市领导慰问驻军。(1985)
  • 万县地区首届优抚先代会在万县市召开,行署副专员王庆玉(左)、冯金魁(中),地区民政局副局长郭运发(右
  • 长江大水,万县市岔街子被淹(1954)
  • 长江大水,万县市新桥苧溪河沿街被淹(1974)
  • 长江特大洪水,万县市沿江街道被淹。(1981)
  • 长江特大洪水,万县市万安桥被淹。(1981)
  • 开县风雹灾,部分农房被毁坏。(1982)
  • 开县风雹灾,部分农房被洪水冲毁。(1982)
  • 云阳、梁平、奉节 部分地区屡遭冰雹袭击。(1975)
  • 部分地方成熟的水稻被冰雹袭击。
  • 万县市龙宝桐元村发生地陷滑坡。部分农房被毁坏。
  • 群众互助,重建家园。
  • 行署副专员陈信远到地区沱口社会福利院,看望孤幼老人。(1985)
  • 云阳县民政局长韩曙光、副局长聂燧林前往麻风病院看望麻风病人。(1985)
  • 万县地区民政局全体人员合影。(1986)
目录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篇 建置沿革
  • 第一章 机构演变
    • 第一节 机构设置
    • 第二节 职掌
    • 第三节 局属机构
  • 第二章 党(团)组织
    • 第一节 中共万县地区民政局党组
    • 第二节 中共万县地区民政局支部
第二篇 基层政权建设
  • 第一章 乡(镇)政权
    • 第一节 民国时期基层政权
    • 第二节 苏维埃政权
    • 第三节 建国后基层政权
  • 第二章 选举
    • 第一节 中华民国时期选举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选举
第三篇 行政区划
  • 第一章 概况
    • 第一节 疆域
    • 第二节 沿革
    • 第三节 边界纠纷
  • 第二章 政区变更
    •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第四篇 优抚
  • 第一章 优待
    • 第一节 优待机构
    • 第二节 优待补助
    • 第三节 拥军优属
  • 第二章 抚恤
    • 第一节 牺牲、病故抚恤
    • 第二节 残废抚恤
  • 第三章 烈士褒扬
    • 第一节 烈士英名录
    • 第二节 烈士传略
      • 吴毅
      • 李光华
      • 李季达
      • 王润波
      • 陈云庵
      • 刘邦成
      • 陈士俊
      • 盛超群
      • 彭咏梧
      • 胡作霖
      • 蓝蒂裕
      • 马秀英
      • 胡芳玉
      • 陈仲书
      • 邬宗岳
      • 徐泽贵
      • 何运刚
    • 第三节 烈士陵园
    • 第四节 纪念活动
第五篇 安置
  • 第一章 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 第一节 安置机构
    • 第二节 复员军人安置
    • 第三节 退伍军人安置
    • 第四节 志愿兵安置
    • 第五节 伤残军人安置
    • 第六节 复员干部安置
    • 第七节 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 第二章 离休、退休人员安置管理
    • 第一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 第二节 军队无军籍职工退休、退职安置
    • 第三节 地方退休职工安置
第六篇 灾害救济
  • 第一章 自然灾害
    • 第一节 旱灾
    • 第二节 洪水灾
    • 第三节 风雹灾
    • 第四节 寒潮低温和病虫害
    • 第五节 其他灾害
  • 第二章 救灾
    • 第一节 救灾机构
    • 第二节 施救
第七篇 社会救济
  • 第一章 农村救济
    • 第一节 季节性救济
    • 第二节 扶贫
    • 第三节 五保户、敬老院
  • 第二章 城镇救济
    • 第一节 定期定量救济
    • 第二节 临时救济.
  • 第三章 特殊情况救济
    • 第一节 精减老职工救济
    • 第二节 落实政策和宽释人员救济
第八篇 社会福利
  • 第一章 社会福利事业
    • 第一节 社会福利机构
    • 第二节 残疾人福利
    • 第三节 假肢修配
  • 第二章 福利生产
    • 第一节 生产自救
    • 第二节 残疾人生产
第九篇 收容遣送
  • 第一章 游民改造
    • 第一节 旧散处理
    • 第二节 游乞改造
    • 第三节 妓女改造
  • 第二章 收容遣送
    • 第一节 收容遣送站
    • 第二节 上山下乡居民回城
    • 第三节 清理农民返乡
第十篇 婚姻
  • 第一章 婚姻沿革
    • 第一节 沿革
    • 第二节 礼俗
  • 第二章 贯彻《婚姻法》
    • 第一节 宣传婚姻法
    • 第二节 建立婚姻登记
  • 第三章 保护军人婚姻
第十一篇 殡葬
  • 第一章 殡葬礼俗
    • 第一节 土葬
    • 第二节 悬棺葬
  • 第二章 殡葬改革
    • 第一节 政策规定
    • 第二节 推行火葬
    • 第三节 建立殡仪馆
第十二篇 民政财务
  • 第一章 经费使用
    • 第一节 预、决算报批程序
    • 第二节 使用范围
    • 第三节 使用原则
  • 第二章 管理监督
    • 第一节 管理制度
    • 第二节 财务监督
第十三篇 其它
  • 第一章 户政
    • 第一节 机构
    • 第二节 户口统计
  • 第二章 禁烟禁毒
    • 第一节 机构
    • 第二节 烟害
    • 第三节 施禁
  • 第三章 地政
    • 第一节 机构职掌
    • 第二节 土地征用与管理
    • 第三节 移民安置
  • 第四章 社团登记
    • 第一节 民国时期
    • 第二节 建国以后
  • 第五章 信访
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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