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说明 一、编写《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志 卷(1958~2006)》是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辩证唯物主义 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按照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基本要求,力求全面、系统、 准确地记述水电三局的历史与现状,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 二、本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 集团公司史志办公室编发的《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志××工程局卷编 写纲目》的要求编写,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突出水电施工企业特点,体现 事物发展规律。 三、本志的断限:上限自1958年5月事物的发端起,下限至2006年12 月止。个别章节内容延记。 四、本志以志为主体,辅以述、记、图、表、录、照片等诸体并用。 五、本志横排门类,纵述始末,纵横结合;篇目一般设篇、章、节3级, 以下层次用一、(一)、1、(1)序号表示。 六、本志使用规范的语体文,文风力求朴实、严谨、简洁、流畅,言简 意赅,文约事丰,述而不论。 七、本志的文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和数字的使用,均以国家新闻出 版署的有关规定为准。 八、人物人志含传略、简介、名录和以事系人4种类型。其中传略按生不 列传的原则,记载为工程局作出重大贡献的已故人物;简介记载水电三局行 政、党委历任正、副职和“三总师”、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全国劳动模范、 全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正式命名的省部级劳动模范、省部级先进生产 (工作)者;名录收录水电三局历届行政、党委、纪委、工会、团委领导人, 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含享受此待遇者),省部级及 以上劳动模范集体、先进集体,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名单; 以事系人对在某方面作出主要贡献者和与水电三局历史上某一事件直接有关 的人士,在有关篇章中进行记述。 九、本志引用的文件编号的日期,如1959年6月5日,水利电力部, 水[1959]劳字第223号,即表示该文发文日期为1959年6月5日。 十、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的名称几经变更,本志记述时,按历史阶 段划分:1958~1982年原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和第十五工程局在 1982年9月合并前分别简称原水电三局和水电十五局(电力部水电二局), 1982年9月两局合并后简称水电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