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收录文物,以具历史、科学、艺术价值为标准;年限上自新石器时代,下至1949年止;建国后修复的较有影响的现代重要遗迹不在此限。 二、本志体例按文物类别分类、分章,节、目按文物年代早晚顺序排列。 三、收录条目以现存文物为主,以物带史,以物叙事,以物志人。凡文物已湮没无存的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