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二、本志记述断限,上限为1956年3月政协崇明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 开,下限为2012年12月。部分内容适当上溯或下延。大事记延至2016年12月。 四、本志体例采用章节体,分卷、章、节、目四个层次,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 表、录等,以志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