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志

吉林省政府志

内容时限
1653-1985
出版时间
2004年08月
编者
吉林省地方地编纂委员会
格式
PDF
费用
19 元

简介

本志记述了吉林省政府机构发展的历史以及各时期施政情况等。

目录 共 444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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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政府志
版权页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吉林省志》顾问
《吉林省志》编纂人员
《吉林省志·政府志》编纂委员会
《吉林省志·政府志》编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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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政府办公搂
  • 吉林省历任省长(主席、主任)
    • 周保中(任职时间:1 945.12~1 949.9)
    • 周持衡(任职时间:1949.9~1952.5)
    • 粟又文(任职时间:1952.4~1967.1)
    • 王淮湘(任职时问:1 968.5~1 977.2)
    • 王恩茂(任职时间:1 977.2~1 980.4)
    • 于 克(任职时间:1 980.4~1 982.1)
    • 张根生(任职时间:1 982.1~1 983.4)
    • 赵修(任职时间:1 98;5.4~1 985.6)
    • 高德占(任职时间:1 985.6~1 987.7)
    • 何竹康(任职时间:1 987.7~1 989.1)
    • 王忠禹(任职时间:1 989.1~1 992.5)
    • 高 严(任职时间:1 992.3~1 995.6)
    • 王云坤(任职时间:1 995.6~1 998.8)
    • 洪 虎(任职时间:1 998.9~ )
  • 长白山天池
  • 松花江鸟瞰
  • 松嫩平原
  • 长白林海
  • 长白美人松
  • 东北虎
  • 紫 貂
  • 贡品人参
  • 丹顶鹤
  • 梅花鹿
  • 玉 米
  • 大 豆
  • 草苁蓉(不老草)1.植株2.花冠展开3.花4.果实5.种子
  • 丰满水电站
  •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鸟瞰
  • 吉林化工城鸟瞰
  • 敖东药品系列
  • 五校合并成立新吉林大学
  • 德大鸡肉生产线
《吉林省志》凡例
《吉林省志·政府志》特例
目录
概述
上篇 清朝至新中国成立前的吉林省行政机关
  • 第一章 清代吉林行政机关
    • 第一节宁古塔将军
      • 一、沿革
      • 二、机构
      • 三、职掌
      • 四、职官
      • 五、疆域
    • 第二节吉林将军
      • 一、沿革
      • 二、机构
      • 三、职掌
      • 四、职官
      • 五、疆域
    • 第三节吉林行省
      • 一、沿革
      • 二、机构
      • 三、职掌
      • 四、职官
      • 五、疆域
      • 六、分巡兵备道
      • 七、全省旗务处
    • 第四节打牲乌拉总管衙门
    • 第五节省辖地方旗人管理机构
      • 一、宁古塔副都统
      • 二、吉林副都统
      • 三、三姓副都统
      • 四、阿勒楚喀副都统
      • 五、伯都讷副都统
      • 六、珲春副都统
    • 第六节省辖地方民人管理机构
      • 一、府、厅、州、县
      • 二、吉林分巡道
    • 第七节施政举要
      • 一、旗人管理
        • (一)编旗为兵
        • (二)旗官与旗人管理
        • (三)旗民分治
      • 二、民人管理
      • 三、封禁
      • 四、农业开发
        • (一)旗地
        • (二)官地
        • (三)民地
        • (四)蒙地
      • 五、人参业管理
        • (一)采参票据管理
        • (二)参捐与参税
      • 六、贡品采集与呈献
      • 七、开发矿产
        • (一)金银铜矿开发
        • (二)煤矿开发
      • 八、开办工厂
      • 九、抵御外侮
        • (一)抵御沙俄侵略珲春
        • (二)抵御日本侵略延边
      • 十、屈服于沙俄的经济侵略
      • 十一、镇压反清反帝斗争
        • (一)利用、镇压义和团
        • (二)镇压抗俄忠义军
        • (三)镇压反清起义
        • (四)镇压民主革命运动
      • 十二、吏治腐败
        • (一)参务舞弊案
        • (二)铭安贪滥恣横案
        • (三)达桂徇私溺职案
      • 十三、办学、修志、出版报纸
        • (一)办学
        • (二)修志
        • (三)出版报纸
  • 第二章中华民国时期的吉林行政机关
    • 第一节省级行政机关
      • 一、沿革
        • (一)吉林都督府(1912年3月~1913年1月)
        • (二)吉林民政公署(1913年1月~1914年5月)
        • (三)吉林省巡按使公署(1914年5月~1916年7月)
        • (四)吉林省长公署(1916年7月~1929年2月)
        • (五)吉林省政府委员会(1929年2月~1931年9月1
      • 二、机构
      • 三、职掌
      • 四、职官
      • 五、疆域
    • 第二节省辖地方行政机关
      • 一、路道
        • (一)路观察使公署
        • (二)道尹公署
        • (三)废道存县
      • 二、县
        • (一)设治局、佐治局
        • (二)厘定县等次
        • (三)更定同名县
      • 三、市政筹备处
    • 第三节施政举要
      • 一、安排旗人生计
        • (一)计口授田
        • (二)发展旗人实业
        • (三)开办旗人学校
        • (四)建立筹划旗人生计公会
        • (五)制定保障旗人生计的政策
      • 二、清丈土地与反清丈斗争
      • 三、修筑铁路
      • 四、禁毒
        • (一)颁布政令,制订政策
        • (二)宣传禁毒
        • (三)惩治毒犯,铲除烟苗
      • 五、抵抗日本侵略
        • (一)抗拒日本入侵珲春
        • (二)抗拒日本设临江领事分馆
        • (三)反对日本修筑吉一会铁路
        • (四)抵制日本制造“万宝山事件”
      • 六、阻挠民众反帝爱国运动
      • 七、兴办学校
        • (一)推行义务教育
        • (二)创立新型中学和发展职业教育
        • (三)创办吉林省立大学
        • (四)成人教育
        • (五)少数民族教育
      • 八、优待垦民,发展农业
      • 九、开矿办厂
        • (一)开发矿业
        • (二)发展民用工业
  • 第三章东北沦陷时期的吉林省行政机关
    • 第一节机构和职官
      • 一、伪吉林省长官公署
      • 二、伪满吉林省公署
      • 三、伪满间岛省公署
      • 四、伪满通化省公署
      • 五、伪满四平省公署
      • 六、伪满新京特别市公署
      • 七、省辖市、县(旗)公署
    • 第二节施政举要
      • 一、推行法西斯专政,残酷镇压中国人民
      • 二、参与军事“讨伐”,强行集村并屯,屠杀抗日军民
      • 三、征抓劳工和“勤劳奉仕”,掠夺劳动资源
      • 四、实行农产品出荷和生活必需品配给制,大量掠夺粮食
      • 五、推行经济统制,掠夺矿产和森林资源
      • 六、推行金融统制,收刮民财,聚敛和掠夺资金
      • 七、抢占中国土地,安置日本移民
      • 八、推行殖民主义文化教育,奴化人民思想
  • 第四章解放战争时期的吉林省行政机关
    • 第一节国民党政府组建的行政机关
      • 一、省级行政机关
        • (一)吉林省政府
        • (二)辽北省政府
      • 二、省属市、县(旗)行政机关
      • 三、施政举要
        • (一)镇压人民革命活动
        • (二)征兵抓丁
        • (三)征收税捐和强抢民财
        • (四)怂恿恶霸地主反攻倒算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组建的行政机关
      • 一、省级行政机关
        • (一)吉合地区行政委员会、吉林省政府
        • (二)辽北省政府(驻四平)
        • (三)吉江(含驻洮南的前吉江和驻郭前旗的后吉江)、嫩南行政公署
        • (四)辽西、辽吉行政公署,辽北省政府
        • (五)通化行政公署、辽宁省政府
        • (六)长春市(含特别市)政府
      • 二、省属市、县(旗)行政机关
        • (一)各市、县(旗)人民政权的创建
        • (二)收复区各市、县人民政权的恢复
        • (三)分、合、建、撤和改名称的市、县政府
      • 三、施政举要
        • (一)开展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
        • (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 (三)组织群众参军参战,支援人民解放战争
        • (四)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保障军需民用
        • (五)开展防疫工作,创办人民医疗卫生事业
        • (六)创办新的文化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思想和文化水平
下篇 新中国成立后的吉林省行政机关
  • 第一章机构建置
    • 第一节综述
      • 一、称谓变更
      • 二、职能变化
      • 三、辖区变动
      • 四、省会变迁
    • 第二节省政府机构
      •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1949.10~1950.4)
      •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1950.4 ~1955.2)
        • 附录:中央直辖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 三、吉林省人民委员会(1955.2~1967.1)
        • 附录:吉林省军区生产办公室(1967.3~1968.3)
      • 四、吉林省革命委员会(1968.3~1980.4)
      • 五、吉林省人民政府(1980.4~1985.12)
      • 六、吉林省人民政府(1986.1~2002.12)
    • 第三节行政区划
      •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时期(1949.10~1950.4)
      •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时期(1950.4.~1955.2)
        • (一)市、地、州行政区划变动
        • (二)县、市、区、旗行政区划变动
      • 三、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时期(1955.2~1967.1)
        • (一)市、地、州行政区划变动
        • (二)县、市、区、旗行政区划变动
      • 四、吉林省革命委员会时期(1968.3~1980.4)
        • (一)市、地、州、盟行政区划变动
        • (二)县、市、区、旗行政区划变动
      • 五、吉林省人民政府时期(1980.4~1985.12)
        • (一)市、地、州行政区划变动
        • (二)县、市、区行政区划变动
  • 第二章职官
    • 第一节吉林省人民政府(1949.10~1950.4)
      •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职官
      • 四、各市人民政府、专员公署职官
    • 第二节吉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1950.4~1955.2)
      • 一、吉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
      •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委员会工作机构职官
      • 四、各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会、专员公署职官
      • 附录:中央直辖期间的长春市人民政府职官(1953.8~1954.8)
    • 第三节吉林省人民委员会(1955.2~1967.1)
      • 一、吉林省第一届人民委员会(1955.2~1958.7)
      • 二、吉林省第二届人民委员会(1958.7~1963.12)
      • 三、吉林省第三届人民委员会(1963.12~1967.1)
      • 四、吉林省人民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
      • 五、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职官
      • 六、各市、地、州人民委员会、专员公署职官
      • 附录:吉林省军区生产办公室职官(1967.3~1968.3)
    • 第四节吉林省革命委员会(1968.3~1980.4)
    • 第五节“六五”时期的吉林省人民政府
      • 一、吉林省省长、副省长
      •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职官
      • 四、各市、州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行政公署职官
    • 第六节“七五”时期的吉林省人民政府
      • 一、吉林省省长、副省长
      •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职官
      • 四、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职官
    • 第七节“八五”时期的吉林省人民政府
      • 一、吉林省省长、副省长
      •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职官
      • 四、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职官
    • 第八节“九五”至“十五”前两年的吉林省人民政府
      • 一、吉林省省长、副省长
      •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
      • 三、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职官
      • 四、各市、州人民政府职官
  • 第三章管理体制
    • 第一节依靠省委领导
      • 一、省政府党组
      • 二、省政府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省委领导集体
      • 三、省政府贯彻省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 四、省委、省政府联合召开会议、发布文件
    • 第二节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任免和监督
      • 一、省政府组成人员的选举和任免
      • 二、省政府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 三、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视察
      • 四、认真办理人民代表的提案和议案
    • 第三节实行与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协商
      • 一、主动与省政协常委会商讨政府大事
      • 二、认真办理省政协委员的提案和意见
      • 三、重视政协委员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 第四节省长对省政府各部门的领导
      • 一、省长分工负责制
      • 二、实行分工负责和集体领导相结合的责任制
    • 第五节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的领导
      • 一、以省政府直接管县为主的时期(1950~1954年)
      • 二、以专员公署(行政公署)代管县为主的时期(1954~1983年)
      • 三、向市管县转变时期(1983~1985年)
    • 第六节管理企业
  • 第四章施政方式
    • 第一节计划管理
      •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计划管理
      • 二、“一五”计划时期的计划管理
      • 三、“二五”计划时期的计划管理
      • 四、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的计划管理
      • 五、“三五”计划到“五五”计划前三年的计划管理
      • 六、“五五”计划后两年到“六五”计划时期的计划管理
    • 第二节法规约束
      •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一五”计划时期制定的地方法规
      • 二、“二五”计划和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制定的地方法规
      • 三、“三五”、“四五”计划时期制定的地方法规
      • 四、“五五”、“六五”计划时期制定的地方法规
    • 第三节政策调节
      • 一、恢复国民经济和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
      • 二、“二五”计划和调整时期
      • 三、“三五”计划和“四五”计划时期
      • 四、“五五”计划和“六五”计划时期
    • 第四节工作制度
      • 一、请示报告制度
      • 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
      • 三、会议制度
      • 四、文件审批制度
      • 五、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制度
    • 第五节行政监督
  • 第五章施政举要
    • 第一节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 一、形势和任务
      • 二、主要工作
        • (一)巩固人民民主政权
        • (二)完成民主改革
        • (三)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
        • (四)支援抗美援朝战争
      • 三、经济与社会发展
    • 第二节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 一、形势和任务
      • 二、主要工作
        • (一)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 (二)大力发展地方工业
        • (三)完成社会主义改造
        • (四)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 (五)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
        • (六)加强财政管理,支持各项事业发展
        • (七)建立民族区域自治政权
        • (八)贯彻《兵役法》,实行义务兵役制
        • (九)推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事业发展
      • 三、经济与社会发展
    • 第三节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
      • 一、形势和任务
      • 二、主要工作
        • (一)批判“右倾保守思想”,计划指标一再加码
        • (二)各项事业全面“大跃进”
        • (三)人民公社化运动
        • (四)妥善安排人民生活,克服暂时经济困难
        • (五)“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遗留的问题
        • (六)初步进行调整工作
      • 三、经济与社会发展
        • (一)“二五”计划没有全面完成,经济景况处于低谷
        • (二)“二五”时期经济建设取得一些进展
    • 第四节调整国民经济时期
      • 一、形势和任务
      • 二、主要工作
        • (一)加强农业战线,争取农业丰收
        • (二)调整工业,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的新平衡
        • (三)做好商业工作,改善市场供应
        • (四)调整科技事业
        • (五)调整教育事业
        • (六)调整文化事业
        • (七)调整卫生事业
      • 三、经济与社会发展
    • 第五节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
      • 一、形势和任务
      • 二、主要工作
        • (一)继续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 (二)继续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搞了五个生产建设项目大会战
        • (三)主要日用工业品实行计划分配,凭证限量供应
        • (四)大办“五·七”干校,干部“插队落户”
        • (五)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 (六)城市医生下乡,农村实行合作医疗
        • (七)教育工作“斗、批、改”
      • 三、经济与社会发展
        • (二)“三五”时期全省国民经济有所进展
      • 附录:吉林省军区生产办公室活动大事记
    • 第六节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
      • 一、形势和任务
      • 二、主要工作
        • (一)调整国民经济
        • (二)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发展农业生产
        • (三)发展工业,整顿企业,改善管理
        • (四)压缩基本建设战线
        • (五)加强财贸工作
        • (六)推进文教事业发展
      • 三、经济与社会发展
    • 第七节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
      • 一、形势和任务
      • 二、主要工作
        • (一)着手建设商品粮基地
        • (二)改善生产队的经营管理,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
        • (三)加快发展乡镇企业
        • (四)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普及大庆式企业
        • (五)调整重工业服务方向,大力发展轻纺工业
        • (六)建立多种流通渠道,加强物价管理
        • (七)改革财政管理体制
        • (八)妥善安置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 (九)发展科学、教育、文化事业
        • (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 三、经济与社会发展
    • 第八节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
      • 一、形势和任务
      • 二、主要工作
        • (一)从在生产队统一经营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到普遍实行农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二)撤社建乡,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 (三)加快农村经济向商品化、专业化发展步伐
        • (四)取消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 (五)改变单一公有制结构,大力发展集体和个体经济
        • (六)全面整顿工业企业,提高经济效益
        • (七)围绕搞活企业进行各项配套改革
        • (八)改革商业体制,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
        • (九)推进科技进步
        • (十)环境污染治理初见成效
        • (十一)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
        • (十二)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初步改革
        • (十三)打击各种犯罪,维护社会安定
        • (十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 (十五)开展海外友好交往活动
      • 三、经济与社会发展
        • (一)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 (二)农村经济迅速发展,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
        • (三)工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 (四)重点建设和技术改造步伐加快
        • (五)城乡市场繁荣,对外贸易迅速发展
        • (六)各项社会事业都有新的发展
        • (七)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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