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民政志(1938-1989)

延庆县民政志(1938-1989)

内容时限
1938-1989
编者
延庆县民政局
格式
PDF
费用
9 元

简介

为了总结民政工作的历史经验,给今后民政工作提供借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们编写了.《延庆县民政志》。 延庆县在建立抗日根据地后,1940年即成立了联合县政府民政科。

目录 共 215 项

封面
延庆县民政志
题词
《延庆县民政志》编写机构及成员领导小组
图片
  • 北京市民政局局长段天顺(右)延庆县民政局局长郑国清
  • 延庆县民政局
  • 延庆县光荣院
  • 康庄镇敬老院
  • 延庆县福利厂
  • 利民福利公司
  • 平北抗日战争烈士纪念碑管理处
  • 平北军分区司令部纪念碑
  • 平北抗日战争烈士纪念碑
  • 延庆县革命烈士墓
  • 吴迪烈士纪念碑
  • 徐志甫、胡英烈士纪念碑
  • 贾桂珍、韩桂芝烈士纪念碑
  • 岳坦等百名烈士纪念碑
  • 八达岭陵园
  • 延庆县殡仪馆
  • 延庆县行政区划图
前言
目录
大事记
第一章 民政机构建置沿革
  • 第一节 县民政机构
  • 第二节 建立科室
  • 第三节 民政科局长
  • 第四节 民政科、局工作人员
  • 第五节 科长及区、乡民政助理
  • 第六节 民政机构职能
  • 第七节 民政部门的建设
    • 附:日伪、国民党时期县民政机构设置
第二章 行政区划
  • 第一节 延庆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
  • 第二节 延庆的历史沿革
  • 第三节 抗日战争时期区划
    • 一、昌延联合县
    • 二、龙赤联合县延庆村庄
    • 三、龙、延、怀联合县延庆村庄
    • 四、昌、宛、怀联合县延庆村庄
    • 五、恢复县制后的区划
  • 第四节 解放战争时期区划
    • 一、1945年9月21日延庆县全境解放后,县委、政府对区划进行较大调整,将246个行政村划为八个区,
    • 二、滦平县的延庆村庄
    • 三、康庄工委、办事处
    • 四、隶属四海县的延庆地区
    • 五、龙、宣、怀联合县
  • 第五节 国民党占领延庆后区划
  • 第六节 1949年至1953年区划
    • 一、三个镇和七个区
    • 二、镇、区合并
    • 三、四海县撤销,划给延庆二个区
  • 第七节 建乡、撤区、并乡
    • 一、60个乡
    • 二、各区按驻地改名撤一个区
    • 三、官厅水库移民迁村、乡、村调整变化
    • 四、区间调整、撤乡、建乡
    • 五、赤城县划给延庆4个乡
    • 六、撤区并乡
    • 七、赤城县第二次划给延庆2个乡
    • 八、建区、并乡
    • 九、14个乡
  • 第八节 人民公社
    • 一、1958年8月全县成立五大人民公社
    • 二、公社合并改名、建渔场、畜牧场
    • 三、撤销官厅渔场、古城牧场
    • 四、公社规模划小
    • 五、建镇
    • 六、公社合并、分开、村改名
    • 七、行政区划统计表
    • 八、几个村的迁移、合并
  • 第九节 政社分开、社改乡
第三章 老区贡献和建设
  • 第一节 抗日战争
  • 第二节 解放战争
  • 第三节 老区村划分
    • 一、第一次划定老区村38个,半老区村112个
    • 二、第二次划老区村
    • 三、老区村、半老区村统计表
    • 四、老区半老区村名
    • 五、划进划出老区村
    • 六、第三次划老区村
  • 第四节 老区建设
    • 一、救济和扶持
    • 二、老区代表参加国庆观礼
    • 三、老区慰问
    • 四、召开老根据地代表会
    • 五、农、林、牧、副、交通运输、商业、金融、文教卫生、通讯广播等全面发展。
    • 六、老区扶贫
第四章 基层政权建设
  • 第一节 建国后基层政权
  • 第二节 政社分开、建立乡政权
    • 一、成立基层政权建设领导小组
    • 二、市政府批复建乡
    • 三、乡政府职责
    • 四、开展争创先进乡活动
  • 第三节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 一、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
    • 二、居民、村民委员会的建立
    • 三、开展争创文明村活动
    • 四、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和改选换届
  • 第四节 基层政权建设是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
    • 附:康庄乡《乡规民约》、《村民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五章 优待抚恤
  • 第一节 享受优待对象
    • 一、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殶故军人家属、失踪军人家属。
    • 二、现役军人家属
    • 三、革命残废军人
    • 四、复员、退伍军人
  • 第二节 褒扬烈士
  • 第三节 烈士碑墓
    • 一、西拨子革命烈士墓
    • 二、四海烈士纪念碑
    • 三、平北军分区司令部纪念碑亭
    • 四、徐智甫、胡英烈士纪念碑
    • 五、井家庄阻击战烈士纪念碑
    • 六、大庄科乡革命烈士纪念碑
    • 七、巾帼英烈、永世铭记
    • 八、平北抗日战争烈士纪念碑
  • 第四节 烈士英名录
  • 第五节 英烈主要事绩
    • 徐智甫
    • 胡英
    • 孙元洪
    • 温克明
    • 岳坦
    • 卫兴顺
    • 岳忠
    • 董玉亭
    • 贾桂珍
    • 韩桂芝
    • 侯永杰
  • 第六节 革命残废人员抚恤
  • 第七节 临时与定期定量补助
  • 第八节 模范事迹和功臣
  • 第九节 国家抚恤
  • 第十节 群众优待
  • 第十一节 慰问活动
  • 第十二节 复员安置
  • 第十三节 庆功会、代表会、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
  • 第十四节 支持优抚对象勤劳致富
  • 第十五节 支前
第六章 离退休工作
  • 第一节 军队干部
  • 第二节 地方人员退休
第七章 社会救济与救灾
  • 第一节 改造游民懒汉
  • 第二节 社会救济
  • 第三节 五保户
  • 第四节 敬老院
  • 第五节 农村基层社会保障网络
  • 第六节 扶贫扶优
  • 第七节 救灾
第八章 婚姻登记
  • 第一节 婚姻登记制度的建立
  • 第二节 婚姻登记机关及其任务
  • 第三节 婚姻登记的程序
  • 第四节 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
  • 第五节 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
    • 一、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届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二、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婚姻法,1953年1月11日成立延庆县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
    • 三、1955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内务部公布了《婚姻登记办法》后,进行了认真的贯彻。
    • 四、婚姻登记情况
    • 五、县民政局在婚姻登记工作中,担负着指导任务。
    • 附:14个年度结婚、复婚、离婚统计表
第九章 殡葬管理
  • 第一节 解放前殡葬情况
  • 第二节 兴建延庆火化场
  • 第三节 殡葬改革、推行火葬、废除土葬是一项长期思想教育工作和行政工作
  • 第四节 八达岭人民公墓
    • 延庆县火化场历届负责人、干部、职工名册
第十章 财务管理
  • 第一节 财务管理
  • 第二节 事业费使用原则、范围、办法
    • 一、原则
    • 二、使用范围
    • 三、民政事业费使用方法
  • 第三节 财务工作会审检查
  • 第四节 配备财会人员 建立财务科
  • 第五节 上级的奖励
    • 附:历年民政事业费统计表
第十一章 残疾人事业
  • 第一节 残疾人组织
    • 一、残疾人协会
    • 二、残疾人联合会
  • 第二节 残疾人就业
  • 第三节 残疾人组织名单
    • 一、残疾人协会组成人员名单
    • 二、残疾人联合会组成人员名单
第十二章 民族、宗教、侨务
  • 第一节 民族
    • 一、民族来源及分布
    • 二、民族机构设置
    • 三、民族工作
  • 第二节 宗教
    • 一、宗教教徒的教育和活动情况
    • 二、落实宗教政策
    • 三、延庆县的寺庙
  • 第三节 侨务
第十三章 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
  • 第一节 落户村的分布
  • 第二节 落户居民工作
  • 第三节 本县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
  • 第四节 落实政策和返城工作
第十四章 其他
  • 第一节 颁发土地证
  • 第二节 没收汉奸财产
  • 第三节 禁烟
    • 附统计表
  • 附录
《乡土志》记载
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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