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地区人事志

临沂地区人事志

内容时限
1840-1989
出版时间
1992年10月
编者
临沂地区人事局
格式
PDF
费用
28 元

简介

本志记述了临沂地区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的发展与现状。

目录 共 364 项

封面
临沂地区人事志
版权页
《临沂地区人事志》编纂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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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前身——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于一九四○年八月一日在沂临边联县青驼寺(今属沂南县)
  • 山东抗日军政干部学校成立于一九三八年六月,是抗战时期山东解放区开办最早培养干部最多的一所新型学校。图
  • 《大众日报》关于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一组报道:①鲁南地区专员公署于一九四○年六月成立②莒日临赣四县联合
  • 临沂地区人事局办公所在地——行署大楼
  • 1986年临沂地区分别被国家劳动人事部、山东省人事局授予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 《临沂地区人事志》编纂领导小组成员及编写人员合影
目录
序
序
凡 例
概 述
大事记
第一编 区划与人事机构
  • 第一章 临沂地区行政区划
    • 第一节 清代沂州府行政区划
    • 第二节 民国时期行政区划
      • 一、北洋军阀、国民党统治时期行政区划
      • 二、日伪统治时期行政区划
    • 第三节 人民政权时期行政区划
  • 第二章 人事及有关机构
    • 第一节 人事机构
      • 一、新中国成立以前的人事机构
      • 二、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人事机构
        • (一)沂水专署人事科
        • (二)临沂地区人事局
    • 第二节 编制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 一、沂蒙、沂水专区编制委员会
      • 二、滨海、临沂专区(地区)编制委员会
    • 第三节 临沂地区退休干部处
    • 第四节 临沂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第五节 临沂地区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第二编 机构编制
  • 第三章 机构设置
    • 第一节 清代沂州府及所属州、县机构设置
      • 一、沂州府职官设置及任职沿革
      • 二、沂州府所辖各州、县职官设置
    • 第二节 民国时期道(专员区)、县机构设置
      • 一、北洋军阀统治时期道、县机构设置
        • (一)道级机构设置及道官任职沿革
        • (二)县级机构设置
      • 二、国民政府时期专、县机构设置
        • (一)山东省 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机构设置及专员任职沿革
        • (二)县级机构设置
      • 三、日伪政权时期道、县机构设置
        • (一)道级机构设置及道尹任职沿革
        • (二)县级机构设置
    • 第三节 人民政权时期地、县政府机构设置
      • 一、地级政府机构设置
        • (一)沂蒙(沂水)专署机构设置及专员任职沿革
        • (二)滨海(临沂)专区(地区)政府机构设置及专员(主任)任职沿革
      • 二、县级政府机构设置
  • 第四章 编制管理
    • 第一节 编制管理概述
    • 第二节 历次核编
      • 一、核定行政编制
        • (一)1950年核编
        • (二)1951年核编
        • (三)1952年核编
        • (四)1955年核定乡镇编制
        • (五)1955年核定县级编制
        • (六)1956年核定县级编制
        • (七)1956年核定乡级编制
        • (八)1957年核定乡级编制
        • (九)1958年核编
        • (十)1960年核编
        • (十一)1962年核编
        • (十二)1981年核编
        • (十三)1983年至1984年核定地、县编制
        • (十四)1987年核定乡镇编制
    • 二、核定事业编制
      • (一)部分事业单位核编标准
      • (二)事业单位核编
    • 第三节 历次整编
      • 一、1942年“精兵简政”
      • 二、1946年精简整编
      • 三、1948年以“三大方案”为内容的整编
      • 四、1949年整编节约
      • 五、1950年整编
      • 六、1951年整编
      • 七、1953年沂水专区区划调整时的整编
      • 八、1954年整编
      • 九、1955年县级组织调整
      • 十、1958年整编
      • 十一、1962年精简整编
      • 十二、1982年至1984年机构改革
    • 第四节 工资基金管理
    • 第五节 编制统计
第三编 人事管理
  • 第五章 来 源
    • 第一节 清末职官来源
      • 一、科举入仕
        • (一)乡试
        • (二)会试
        • (三)殿试
      • 二、贡生、监生入仕
      • 三、荐举
      • 四、捐纳
      • 五、吏员入仕
    • 第二节 民国职官来源
      • 一、考试录用
      • 二、从社会录用
      • 三、毕业生铨定资格考试录用
      • 四、军官转业
    • 第三节 人民政权时期干部来源
      • Ⅰ.建国前干部来源
      • Ⅱ.建国后干部来源
        • 一、吸收录用
          • (一)录用乡村干部
          • (二)为财经部门招收录用干部
          • (三)录用中小学教师
          • (四)从大中专“社来社去”毕业生中录用干部
          • (五)“工分加补贴”的人员转干
          • (六)民警改干
          • (七)录用闲散科技、外语人员
          • (八)分配当工人的中专毕业生改干
          • (九)“以工代干”人员转干
          • (十)为其他系统招收录用干部
        • 二、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
          • (一)分配原则及分配去向
          • (二)毕业生分配中的有关政策问题
          • (三)1959年至1982年全区高校、中专毕业生分配统计表
        • 三、安置军队转业干部
          • (一)转业对象和转业条件
          • (二)安置原则和分配去向
          • (三)历年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统计表
          • (四)军队复员干部改办转业
        • 四、聘用制干部
          • (一)选聘乡镇干部
          • (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聘用干部
  • 第六章 任免
    • 第一节 清末职官任免
      • 一、任免方式
      • 二、回避制度
      • 三、守制
    • 第二节 民国时期职官任免
      • 一、北洋政府时期职官任免
        • (一)道职官任免
        • (二)县职官任免
      • 二、国民政府时期职官任免
        • (一)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职官任免
        • (二)县政府职官任免
      • 三、日伪统治时期职官任免
        • (一)道公署职官任免
        • (二)县公署职官任免
    • 第三节 人民政权时期干部任免
      • 一、任免权限和任免范围
      • 二、任免程序和任免手续
      • 三、任免情况
  • 第七章 干部调配
    • 第一节 干部调配政策
    • 第二节 干部调配情况
      • 一、“干部北上”与“干部南下”
        • (一)“干部北上”
        • (二)“干部南下”
      • 二、夫妻分居干部调整
        • (一)夫妻分居干部调整政策
        • (二)夫妻分居干部调整情况
      • 三、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调配干部
        • (一)为一四一项重要工程抽调干部
        • (二)为黑龙江省移民垦荒地区抽调干部
        • (三)为新疆抽调蚕业技术人员
        • (四)为支援云南国防公路建设配备干部
        • (五)为三十万吨乙烯工程选调专业技术干部
        • (六)为韩旺铁矿会战工程调配干部
      • 四、调整“用非所学”
      • 五、为有关部门接收、安置和调配干部
        • (一)为恢复沂南、临沭两县调配干部
        • (二)安置对调干部
        • (三)接收安置从国防工业和外贸单位调入的干部
        • (四)安置从东北农垦总局调入山东的干部
        • (五)为物资系统接收、安置调训干部
        • (六)为中、小学等教育部门接收教师、教干
        • (七)为地直政法机关选调干部
        • (八)为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选调干部
      • 六、接收、安置精简下放干部
        • (一)接收、安置省级机关精简下放干部
        • (二)接收、安置中央机关精简下放干部
      • 七、接收、安置西藏内调干部
      • 八、接收、安置青海内调干部
      • 九、1979年-1989年干部调配情况统计表
  • 第八章 干部教育
    • 第一节 在职学习
      • 一、政治理论教育
      • 二、业务教育
      • 三、文化教育
    • 第二节 离职培训
      • 一、专业干部学校
        • (一)滨海专署干部轮训班
        • (二)滨海建国学院
        • (三)滨海和台枣建国学校
        • (四)专区行政干校
      • 二、人事干部培训班
      • 三、干部专修科
    • 第三节 军转干部培训
      • 一、1986年军转干部培训
      • 二、1987年军转干部培训
      • 三、1988年军转干部培训
      • 四、1989年军转干部培训
  • 第九章 科技干部
    • 第一节 职称晋升
      • 一、自然科学专业干部技术职称评定或晋升
      • 二、社会科学专业干部技术职称评定或晋升
        • (一)评定业务技术职称的程序和授予职称的权限
        • (二)各类业务技术职称评定或晋升
    • 第二节 科技干部家属户口“农转非”
      • 一、按鲁发(1980)17号、[80]公发(治)146号文办理户口“农转非”
      • 二、按临发(1984)44号文办理户口“农转非”
      • 三、按临政人字(1985)3号文办理户口“农转非”
      • 四、按临政人字(1985)7号文办理户口“农转非”
      • 五、按鲁发(1985)3号文办理户口“农转非”
  • 第十章 人才交流
    • 第一节 人才资源普查
    • 第二节 人才交流协作网和人才信息网
      • 一、人才交流协作网
      • 二、人才信息交流网
    • 第三节 人才流动
      • 一、区内人才流动
        • (一)调整用非所学人员
        • (二)人才智力支乡
        • (三)放活科技机构,放活科技人员
      • 二、区外人才引进和技术引进
      • 三、“农转非”
    • 第四节 人才开发
      • 一、择优录用“五大”毕业生
      • 二、破格录用干部
      • 三、专业技术培训
    • 第五节 选聘科技副县市长、副乡镇长
  • 第十一章 考核与奖惩
    • 第一节 清末职官考核与奖惩
      • 一、清末职官考核
      • 二、清末职官奖励
      • 三、清末职官惩戒
        • (一)惩戒的方式
        • (二)惩戒的开复
        • (三)奖励与惩戒的互抵
    • 第二节 民国时期职官考核与奖惩
      • 一、北洋军阀政府时期职官奖惩
        • (一)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知事奖励
        • (二)北洋军阀政府时期职官惩戒
      • 二、国民政府时期职官考核与奖惩
        • (一)国民政府时期职官考核
        • (二)国民政府时期职官奖励
        • (三)国民政府时期职官惩戒
      • 三、日伪政权时期职官考核与奖惩
        • (一)日伪政权时期职官考核
        • (二)日伪政权时期职官惩戒
    • 第三节 人民政权时期干部考核与奖惩
      • 一、人民政权时期干部考核
      • 二、人民政权时期干部奖励
        • (一)奖励种类
        •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 (三)奖励权限
        • (四)奖励审批程序
        • 附:滨海区的“创模”、“立功”运动
          • (一)创模运动
          • (二)立功运动
      • 三、人民政权时期干部惩戒
        • (一)惩戒种类
        • (二)惩戒条件
        • (三)惩戒权限
        • (四)惩戒程序
        • (五)申诉
        • (六)惩戒处分撤销
        • (七)历年干部惩戒情况统计表
        • (八)处分复议
        • 附:人民公社监察
      • 四、岗位责任制
        • (一)责任制的建立
        • (二)岗位责任制的考核
        • (三)奖惩兑现
        • 附:地直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人员的奖惩
  • 第十二章 薪俸 工资
    • 第一节 清代职官薪俸
    • 第二节 民国职官薪俸
      • 一、北洋军阀政府时期薪俸规定
        • (一)行政官官俸标准
        • (二)技术官官俸标准
      • 二、国民政府时期薪俸规定
        • (一)文官薪俸标准
        • (二)警官薪俸标准
        • (三)法官薪俸标准
      • 三、日伪政权时期薪俸规定
    • 第三节 人民政权时期工资
      • 一、工资制度沿革与历年工资调整
        • (一)1940年至1950年底的供给制度
        • (二)1951年至1955年由供给制、津贴制、工资分制到全部实行货币工资制的演变
        • (三)1956年工资改革
        • (四)1959年工资调整和原乡镇工作人员定级
        • (五)六十年代工资调整
        • (六)七十年代工资调整
        • (七)八十年代初期工资调整
        • (八)1985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 (九)1986、1987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
        • (十)1988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
        • (十一)1989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
      • 二、大中专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
        • (一)大中专毕业生工资待遇
        • (二)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
      • 三、浮动工资和奖励工资
        • (一)浮动工资
        • (二)奖励工资
      • 四、补贴、津贴
        • (一)粮价补贴
        • (二)副食品价格补贴
        • (三)教护龄津贴
  • 第十三章 福 利
    • 第一节 清代职官福利
    • 第二节 民国职官福利
      • 一、生活补助费
      • 二、抚恤制度
        • (一)1914年的文官恤金规定
        • (二)1927年的官吏恤金规定
        • (三)1943年的公务员抚恤规定
      • 三、假期待遇
    • 第三节 人民政权时期的福利
      • 一、福利费的管理使用
        • (一)福利费的管理使用规定
        • (二)临沂地区1953年至1984年历年福利费收支情况
      • 二、医疗保健和病假期间生活待遇
        • (一)建国前医疗保健制度
        • (二)建国后工作人员患病期间的待遇
      • 三、女工作人员及其子女的待遇
        • (一)建国前妇女儿童待遇
        • (二)建国后妇女儿童待遇
      • 四、假期待遇
        • (一)各类节假
        • (二)休假制度
        • (三)探亲假
      • 五、抚恤制度
        • (一)建国前抚恤规定
        • (二)建国后抚恤规定
      • 六、福利性补贴
        • (一)烤火费(冬季取暖补贴)
        • (二)夏季防暑降温费
        • (三)洗理费
        • (四)图书补助费
        • (五)交通费补贴(自行车补助费)
  • 第十四章 退职 退休 离休
    • 第一节 清代职官退休(致仕)
    • 第二节 民国职官退职、退休
      • 一、北洋军阀政府时期职官退职
      • 二、国民政府时期职官退职(休)
      • 三、日伪政权时期退职
    • 第三节 人民政权时期干部退职、退休、离休
      • 一、退职
        • (一)建国前的退职(休)
        • (二)建国后的退职规定和全区退职情况
      • 二、退休
        • (一)1955年至1958年2月干部退休规定
        • (二)1958年2月至1978年6月干部的退休
        • (三)1978年至1989年干部的退休
      • 三、离休
        • (一)离休的规定
        • (二)1979年至1989年全区干部离休情况
        • (三)离休干部待遇的补充、调整
  • 第十五章 干部统计
    • 第一节 干部统计简述
    • 第二节 干部统计表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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